新湖南报道《长沙警方破获一起需开增值税发票案》
虚假经营、暴力虚开
空买、空卖、打款闭环回流
一窝窝涉税“蛀虫”
牟取暴利、铤而走险
民警几经辗转
不懈追踪
终将涉税“蛀虫”揪出
近期,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及税款5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2024年2月,相关部门在日常排查中发现一家以从事医疗科技名义注册的某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发票行为。
随后,线索移交至芙蓉分局经侦大队受案调查。侦查中民警发现,该公司2022年7月以来开具增值发票税若干份,金额高达500万余元。为了揭开这家公司神秘的面纱,民警夜以继日对该公司开展调查。
最终警方查明,该公司是一家没有实物交易,通过不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的空壳公司。民警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深入侦查。于2024年5月,芙蓉公安成功侦破该案,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切实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惩罚
提醒广大经营者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广大群众
切勿外借、出卖身份信息
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
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
出借人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519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