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数据造假、让职业病病人上岗……陕西多家煤矿公司被罚款

澎湃新闻2024-05-14 21:46:38  61

据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公示,近期,神木市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陕西神木朱盖塔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煤矿公司因存在观测数据造假、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安排职业病病人上岗作业等多个违法行为,构成矿井工作安全隐患,被予以警告,并被行政处罚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

其中,5月12日,神木市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因存在24项违法事实,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予以警告,并被行政处罚50.5万元。

其违法行为包括:将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驾驶证照的人员安排操作装载机;未安排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排查;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未划分限制区域;矿井顶板离层仪观测数据造假;南翼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皮带机尾转载点溜槽防护罩损坏;井下无人值班的采区变电所未关门加锁;矿井采煤机、掘进机和胶轮车上的机载断电仪未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照等,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多项条例。

陕西神木朱盖塔矿业有限公司5月11日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行政处罚31.5万元。该公司共存在19项违法行为,包括:瓦检员在取证前就无证上岗;矿井无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副斜井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第三道车辆失速保护装置被铁丝捆绑,无法实现保护功能;矿井回风巷内底板粉尘大于3mm,未及时冲尘;矿井未按照水害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水泵、管道、铁锹和沙袋等防洪抢险物资等。

5月11日,陕西淳化姜家河煤矿有限公司因井下空气压缩机硐室内设备运行期间无人值守;未明确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主运大巷巷修处调度电话断线等9项违法事实,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行政处罚27.5万元。

5月11日,陕西能源冯家塔矿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因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中岩性标注错误;煤矿未按规定对3403工作面紧急避险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运输顺槽压风自救装置内面罩缺少逆止阀等19项违法行为,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行政处罚39万元。

神木县新圪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5月8日因矿井未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非地质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矿井地测科长等18条违法行为,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行政处罚39万元。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5月8日因未按照规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安排1名职业病病人、2名疑似职业病病人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工作;未按照规定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劳动者组织安排复查,以及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违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多项条例,被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23万元。

此外,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煤矿分公司、神木市东安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大梁湾煤矿有限公司、陕西榆林榆阳区三台界煤矿、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金泰煤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同样因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多个条例,被予以警告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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