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罕见留影, 被上万老百姓围观, 一脸的绝望

论史鉴过去2024-05-12 21:12:17  68

凌迟,就是人们所说的“千刀万剐”,是一种十分残忍的刑罚,通常都是对罪大恶极人才实施的极刑。

但是在清朝光绪三十一年时,最后一位被执行凌迟酷刑的人竟然是清朝一位举人,当时还有围观行刑的西方人用相机拍下他因为痛苦而扭曲的脸,以及绝望的眼神。

那么,这个举人犯了什么罪?为什么会被执行凌迟酷刑?

案起

河北秦皇岛抚宁县,清朝时主要以务农、耕种为主,临近洋河能有稳定的收成,所以吸引了许多外地人到这里定居,逐渐形成了当地以王、李、杨、曹等本地人为主的地主家族。

在这些家族中以王家最为兴盛,其中以候补官员王维勤的王家尤为兴盛。

光绪二十年,王维勤考中了当年的举人。原则上,这时候的王维勤应该就算是有政府编制的官员,但因为有很多“捐官”占着“坑”,所以像王维勤这样的“后来人”只能以“候补”的身份等着“补缺”。

不过王维勤并没有老老实实在家等着补缺,而是在家里“闲”出了毛病,他的毛病就是巧取豪夺,夺取的对象则是同村的李家。

王维勤

王维勤是候补官员,他的大儿子在京城当差,长兄也是当地青苗会的会首,在当地来说算是权势较大的家族。

与王家相比,李家则只不过是有一些穷劳力的土财主。以读书人自居的王家人既瞧不起李家的出身,又觊觎李家的财产,于是便屡次挑衅,并伺机敲诈钱财。

光绪二十五年,李家的一头猪从被冲塌的院墙跑了出去,跑到了王家的地中踩坏了庄稼。这正好给了王家口实,不仅向李家索要田地和巨额赔偿,还把那头大肥猪当众杀了,分给王家找来撑腰的青苗会会众吃肉。

李家的家主李际昌对王家的无理要求严词拒绝,还把上门索贿的王维勤兄长一顿臭骂。

至此,两家人算是彻底撕破脸,矛盾彻底升级。王家敲诈不成还失了面子,干脆动用官府的关系将李际昌抓了起来,谎称他是“土匪”,声称还要抓捕家人一同问罪。

青苗会,原本是农村地区的百姓为了防止有人、有动物去破坏青苗,自发花钱雇佣了一些人去看护庄稼,却逐渐发展成为了当地那些权势者的打手。

王维勤的兄长王维恂有廪生的“文凭”,同时也是青苗会的会首,实际上可以算是王家家族的“打手队队长”。

李家人并没有官府背景,他的儿子两个儿子李超、李芝被族人藏了起来。王家人趁机不断上门挑衅,而且还趁机调戏李际昌儿子李超的媳妇大李马氏,结果大李马氏拿起剪刀自卫,继而一气之下挥刀自刎。

出了人命!事情闹大了!

这一下,就连王家的人也都知道事情已经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了。

人命

王家人逼死大李马氏的消息马上就在村里传开,躲起来的李家兄弟也顾不上青苗会的威胁,跑到抚宁县的上级机构永平府和通永道两个衙门击鼓鸣冤状告王维勤。

虽然当时越级上告是属于“违制”,但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两个衙门纷纷对抚宁县施加压力。

李家兄弟在处理这件事上是比较明智的,因为王家人和当地县衙的确暗中勾结,但在上级给的压力下抚宁县还是“拘留”了王维勤。

不过,抚宁县毕竟与王家关系“笃厚”,县太爷亲自出面给王、李两家之间进行了调停。最终在释放李、王二人的前提下,让王家赔偿李家一千七百吊钱,同时还得给马氏立一座彰显气节的节烈碑。

原本这件事已经可以算作告一段落,但王维勤自诩是“官身”是“文人”,不甘心就这样让李家“夺去风头”,竟在马氏出殡的当天给李家送上了一块空白的无字石碑。

李家自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从那之后两个家族的人就一直争斗不断,多次造成流血事件。

半年之后,山东地区闹起了“义和拳”,王维勤借着官府的势力在家乡拉起了“团练”。有钱、有势、又有了兵,这就让王维勤对李家开始了蓄谋已久的报复。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王维勤带人把李家兄弟三人骗到野外,当场杀死,随后又明目张胆地闯进了李家,把李家的几个孩子都抓了起来,拽到了洋河旁边用枪一个接一个打死,就连李家的女眷也遭了毒手,彭氏等人被汪家人用绳子在家中活活勒死。

至于李家的家产,王维勤则让参与杀人的那些“团练”们尽情搜刮,剩下拿不走的物品送给县老爷,然后再伪造现场,声称是李家人私通义和拳,将家中财物全部都资助了“乱匪”。

就这样,仅仅一个晚上,李家包括不满3岁的孩子在内的12口人,都被王维勤一一杀死。

李家人幸免于难的只有家主李际昌有事外出逃过一劫,还有李际昌二儿媳小李马氏。当时小李马氏谎称自己和李家人关系不好经常打架,根本不会替李家人去报官,更不会报仇。

当时王维勤的表弟王奇见小李马氏有几分姿色,建议让王维勤卖了换钱。

然而,让王维勤和王奇都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他们忽视的女子,却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跑了出去,凭借一双小脚远行数百里,把一张张上告的状纸递到衙门里。

行刑

小李马氏有一个本家哥哥在外地做私塾先生,她逃离王家人的控制之后,在本村人的帮助下逃到了哥哥家,在哥哥的帮助下联系上了避难的李际昌,联名写下了诉状,开始了漫长的上告历程。

从之前王家的所作所为就可想而知,王家是与抚宁县太爷有着暗中利益勾连的,所以当小李马氏的诉状递交抚宁县时,竟然遇到了“他王家世代书香,又是举人出身,怎么会去杀人劫财”这样荒唐的提问,结果自然是不了了之。

小李马氏想去替李家的人收尸入殓,见到的却是已经扔在荒野被野兽啃食的碎骨,就连那些孩子的尸骨都只剩下了枪杀时绑在一起的辫子。

小李马氏的伤心欲绝并不能为李家死去的人找回公正,反倒是被王维勤等人反复纠缠,甚至用死来威胁她放弃继续上告,然而一心为家人报仇的小李马氏铁了心,继续拿着状纸上告。

小李马氏告到永平府,王家人就“运动”到永平府,马氏告到保定,王家人就把钱使到了保定府,气得马氏又向按察使衙门和北京都察院衙门递交了诉状,并且还向北京负责治安的工巡局投了状纸。

当时的北京已经不是实际上的首都,慈禧光绪逃难跑到了西安,北京的相关事务实际上是由那桐负责,而马氏胡乱投递状纸的京师工巡局,正是那桐的“直管部门”。

起初那桐并不认为这件事是他负责,但是他看到被告王维勤是和自己同科的“同学”,所以就认为有必要仔细核查,以便为这个“同学”洗去嫌疑。

然而,当那桐看到痛哭流涕的小李马氏和孩子们绑在一起的辫子时,马上大笔一挥,责令手下严查,并且还把这件事转告给了刚刚回到北京的慈禧。

或许是出于对马氏同为女性的怜悯,一向被人诟病的慈禧竟然对此案十分关注,还敦促那桐要“一查到底”。

当年5月,光绪皇帝在御笔勾选当年的新科状元时,山东的举人王维勤已经被抓捕到狱中,并且为虎作伥的几个知县、保定知府也都先后入狱,在那桐的监督下被转到了刑部“严查督办”。

光绪三十年的五月,也就是1904年的5月,王维勤被推上了北京城人头攒动的街头,那个街头的名字叫“菜市口”。

根据清朝律法中规定,“杀一家三口人以上者,当以凌迟处死。罪人家产都转交付于死者家属;妻、子都流放二千里。从犯者,皆斩首。

简单说,就是王维勤犯的是有预谋的故意谋杀罪,并且是12条人命的大案要案,所以才按照慈禧的命令“重判”。

如果按照以往的惯例,即便是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也要等到“秋后问斩”,但是王维勤等人“走了大运”,当年10月是慈禧的70岁大寿,秋后问斩的犯人都提前赴死,所以王维勤等人就少活了几个月。

王维勤是“幸运的”,因为在他被执行“千刀万剐”时,街道上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一同目睹锋利的小刀一块又一块地割掉他的肉,而且当时有许多西方人还用“冒烟的留影机”拍下了他狰狞的脸上,那一双已经绝望的双眼。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王维勤被判凌迟后不久,光绪皇帝就宣布“废止凌迟”,所以王维勤也是清政府实施“凌迟”的最后一个人,他也算是因为这样一个“第一”而被写入历史。

结语

讽刺的是,不仅主办这件案子的那桐是王维勤的同年举人,而且负责监斩的葛毓芝也是他的同科。

这三名同科的举人,因为行事不同,所落的结局也不同,一个高高在上当监斩官,一个被钉在木桩上“享受”千刀万剐,而那桐则接受了抚宁县百姓送来的“万民伞”。

在民间,至今仍然有“李马氏告御状”的故事在流传,虽然故事情节上有所改变,但人们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期盼,却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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