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贯彻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就养老金方面而言,只要不是特殊的情况,一般是缴费满15年以后,多交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能够多领一部分养老金,养老金是累计计算的。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演算看一下。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我们的养老金一般称之为基本养老金,按照2005年国家发布的国发38号文件,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简单点说,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等于:
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或者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等于: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为什么多交一个月,多领一部分养老金?
首先,我们看一下基础养老金部分。
假设平均缴费指数为1,缴费15年,按照计算公式可以领取15%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如果说缴费年限是16年,计算的结果是16%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如果更具体化的话,缴费年限15.0833年(15年01个月),可以领取15.0833%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如果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6000元,乘以0.0833%,结果就是5元。也就是说多缴纳一个月的100%档次养老保险,在计发基数6000元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可以多领5元。两个月就是10元,10个月就是50元。
所以,有关数值确实是累积的。
有人可能会关注,缴费档次变化会不会有作用?答案是没有作用。
过去15年,按照100%档次缴费,因此平均缴费指数才是1(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都使用相同的情况,像北京、上海等地是7月1日转换,因此可能会小于1)。如果说最后一年按照300%档次缴费,平均缴费指数将会变成(15×100%+1×300%)÷16,结果为1.125。
平均缴费指数1.125的情况下,缴费16年基础养老金可以领取17%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或养老金计发基数)。 比原本的计算结果多出2%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实际上我们如果单独计算300%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也恰好是2%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所以说,不管是否改变缴费档次,后续缴费的基础养老金都对之前的缴费没有任何影响。
第二,看一下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个人账户养老金更是非常简单,因为我们每缴费一个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积累一笔钱,具体钱数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这笔钱实际上是可以独立计算的,跟之前的缴费和积累都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说按照1万元基数缴费,每缴费一个月个人账户都会记入800元。这800元从存入个人账户起,就开始计算利息。等到退休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就好了。
如果是50岁退休的话,计发月数是195个月。假设利息是200元,这样多缴费一个月,多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800元加200元)除以195个月,每月5元左右。
综上所述,在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情况下,多缴费一个月,养老金多领取一点,是真的,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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