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广电融媒中心报道,近日,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湖东村一个投资近1700万元打造的公园,建成使用不到5个月就被拆掉了。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这处公园是2023年湖东新村“千村美居”工程整治的配套项目,因为不是建设用地,所以就复垦还田了。
尽管这座公园寿命短暂,但仍“活”在村民的回忆中。接受采访的村民念念不忘,讲述公园有树林、草坪、跑道,还有景观石、景观河,晚上还有夜景灯,“漂亮得不得了”,大人小孩都喜欢。然而,终究惊鸿一瞥,那些村民刚刚熟悉了的花花草草,又被重新松土复垦。这一近乎魔法般的变化,让人恍然。
但是,好好的公园又化为田畴陇亩,并不能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近1700万元的财政资金,也不能就这么打水漂。有必要追问,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由此靡费的资金该谁负责?
对此,湖东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建设是街道审批的,可能对接上有些问题,所以出了问题,“审批是审批的,那因为他们调的是老早以前的土地信息,督查出来调查的是老早以前的信息,那没办法,发现现在不对了,对不上了只能恢复耕地。”
看似“知错就改”,但这块土地的性质如何,难道不是当地在建公园之前就应该搞清楚的吗?对于负责审批的街道办而言,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且不说,街道办作为基层政府,本来就有管理之责,即便不清楚,也完全可以与上级政府国土部门做好沟通衔接。
退一步讲,即便街道办有打马虎眼的嫌疑,或者出于重大工程的压力,不得不建设公园,国土部门难道也没有常态监测吗?一个村,搞出那么大阵仗建公园,并不难发觉。如果早一点发现并制止、纠正,损失也会小得多。
作为一项公共设施、利民实事,其兴建与拆除都不能过于随意,想建时大张旗鼓地上马,想拆时“一夜之间”夷为平地,这怎么行?即便当地经济发达,不差钱,也不能这么折腾、这么浪费。
从报道可以看出,建公园的这块地,从其用而复垦的轨迹看,似与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纷纷推进的土地整改复耕有关。本来,整改复耕是防止耕地减少、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但在操作中,也出现不少乱象,除了拆掉公园外,多地还出现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现象。
其实,土地复耕也好,良田粮用也罢,都没有问题,但也不能急于求成,应该是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将耕地找补回来。此事也提醒各级政府,在做决策时都应遵循实际、计算成本,不得滥权行事、恣意妄为,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民众的意见。那种“一指建”或“一指没”的粗暴做法,并不是依法行政的正确姿势。
当下,各地都在积极促进经济发展,理应精打细算,科学规划,切实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使之真正能够促进经济复苏、市场繁荣。像湖东村这样来回折腾,无端消耗巨量资金,不仅不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政策,也伤害了村民的感情,损害了公共利益,理应追责到人,以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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