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李先生将一辆宾利出售,后与卖家郭某旭产生纠纷,认定自己受到欺骗。郭某旭拿到车不久后,便出现交通事故,车被拉到大连宾利4S店修理,李先生在两个月间几次要求4S店还车,后者均拒绝。现李先生计划起诉大连宾利4S店,要求后者赔偿5万元,大概约等于两个月间宾利对外出租收益。
以下内容来自李先生陈述:
我是 80 后的李先生,对汽车可谓是情有独钟。曾经,我买过一辆二手保时捷,后来卖掉了,又入手了一辆二手宾利。然而,这辆宾利车我还没开满一年,就决定降价 10 万转手。毕竟,二手超豪华车品牌的市场需求量比较小,所以车辆的转手过程比较耗时。
之前,我遇到过一个有意购车的买家,他要求以租代购,而且过年期间要把车开到东北。因为担心有诈,再加上车要驶出北京,我就放弃了这笔交易。
后来,我遇到了更奇葩的买家——郭某旭。
他是 99 年的,自称是学生,做自媒体的。我们是通过闲鱼二手平台认识的,他说自己在北京读书,平时也在北京,想买我的宾利二手车。他开着一辆他自称价值45万的前途K50 来看车,还说车是他的。聊了一会儿,我觉得他像个小富二代,朋友圈也显示他很有钱。我觉得自己遇到了可靠的买家,就让他试车了。然后,我们商量好了价格,在不过户的情况下签订了宾利欧陆汽车分期转让协议,分 18 期付款。如果他能提前还款,就可以提前结清。同时约定在协议生效前,把他的前途K50车作为抵押担保放在我这里,等他付清全部车款。另外,我在18期内可以开前途车1000公里。如果我需要,也可以把宾利开回去,一共用15 天,弥补一下我的京牌指标被占用的损失,此要求郭某旭不能连续拒绝2次。
合同签完后,郭某旭只付了14万的首付款,说还差1万,承诺第二天付清。他留下了一把前途K50的车钥匙,告诉我前途行驶证在车里,让我自己找。当时已经凌晨 3 点了,之前跟他微信聊天的时候,他说前途K50是他花45万买的,再加上他朋友圈各种炫富的动态,我就选择了相信他。考虑到宾利欧陆车上已经装了3个gps定位,而且也不怕车丢,我就同意他把车开走了。
没过多久,我开始在前途 K50 车里找行驶证,但是一直没找到。我问了郭某旭好几次,他都含含糊糊的。10月7号,郭某旭驾着我的宾利出了交通事故,让我真的着急了,我多次催他提供前途 K50 的行驶证,他都没反应。在我的不断追问下,他才说行驶证在沈阳。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前途的车主不是他本人,车主是张某。他谎称张某是其亲戚,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我本来打算22号去盘锦把车拉回北京,结果发现车被拉到了大连宾利4S 店。我打电话给 这家4S店的负责人,确定车在店里之后,告诉他们我是车主,郭某旭违约了,有纠纷,要把车拉走。但是4S店要我出示法院或者公安的文书,我出示车辆大绿本他们也不认。没办法,我只能报警,警察确认了我的车主身份,但4S店还是不肯还车。
后来我了解到,大连宾利4S店给了郭某旭14万的介绍费,拿到了车辆的维修权。我跟他们沟通了很多次都没有结果,只能回北京了。走之前,我当着民警的面告诉大连宾利4S店,不能对车进行任何操作。
回到北京后,我打110报警,民警说这是民事事件。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合同有很多对我不利的地方。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掉进了郭某旭精心设计的陷阱里。最后,我请求民警联系前途车主,了解一下前途车的具体情况。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我便发送了一条短信,然后开始等待前车车主与我联系。在与律师进一步沟通后,我了解到车辆是否过户对车辆交接并无影响,因为车辆属于动产,以交接为准。
后来,我得知郭某旭的前途车辆存在纠纷,且是偷盗所得,还特意将他人的财产抵押、质押给我。从一开始,他就对我进行了欺骗。通过郭某旭的朋友圈可以看出,他并非学生,也不常住在北京,只有在取车时才来过北京。
现在最重要的是拿回车子,但我报警后却无法刑事立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今,当务之急是要回车辆。无奈之下,我只能向做汽车维修的朋友求助,询问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要回车辆。朋友告诉我,4S店一般归交通运输驾维培训大队管理,4S店不能随意接车,必须由托修方送修,而托修方需要车主的全权授权。如果送修前存在纠纷,需要当事人自己解决。如果这事发生在南方的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可以不把车给你。那怕在北京,也可以直接把车要回来,我与郭某旭的纠纷可以交给法院解决。
然后我和朋友一行五人前往大连宾利店要车。到了4S店后,我们发现车辆已被拆解,前轮被藏起来,车辆电源也被切断。这显然是为了防止我抢车。他们把我当敌人防范,可这明明是我的车啊!
在大连停留的五天里,我们连续索要了五天,但都徒劳无功。我们还向大连市交通运输驾维培训大队进行了投诉,但各个部门都不进行管理。他们竟然说他们是为 4S 店服务的,无法对其进行管理,这里是大连市,这里是东北。经过五天的煎熬,4S店始终不肯归还车辆。我们也想过强行抢回自己的车,但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被拘留。可悲的是,我们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将大连宾利4S 店起诉到法院。本以为4S店接到诉讼后会松口,可惜并没有。从北京到大连的第五天,我们已经在大连市待了五天,待在酒店,无法正常生活,第一次来是夏天,这次来是冬天。实在无法忍受,也担心车辆被开走或藏匿起来,再也找不到,而且对方已经知道车辆有定位,一旦拆除,我找回车辆的几率就更加渺茫了。
最后,我们只能离开大连,返回北京。在离开前,我独自前往大连宾利4S 店,拆下了车辆牌照,以防止车辆上路。4S店的工作人员竟然还动手推搡我,导致我摔倒后腹部剧痛。我报警后前往医院诊断,返回北京休息了三天才缓解过来。
之后,我第三次来到大连宾利4S店,但他们的态度依旧,拒绝归还车辆。我感到心灰意冷,大连宾利4S店的这种行为让世道不公!他们为什么要抢占他人车辆,维修这辆车能有多大的利润?能让他们这么做啊。
我一直期盼着法院开庭,要知道,诉讼的时间成本非常高,而且进展缓慢。当北京法院开庭后,法官对车辆在大连宾利4S店无法取回也感到不可思议。法官说,郭某旭的这些行为只能说明他做人的下限非常低。没办法,只能妥协。经过调解,我退还 12.2 万给郭某旭,取消分期买卖合同,郭某旭则配合我将车辆取回。后来,我联系大连宾利4S 店取回车辆时,他们却提出当初从盘锦到大连4S店的拖车费 2800 元需要郭某旭支付,郭某旭却拒不配合。没办法,只有我代付了 2000,才将车辆拿回。
郭某旭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让我的宾利车耽误了6个月时间,无法使用。这期间车辆贬值,发生事故贬值,我还平白无故多出2个官司,3次去大连市产生了2万差旅费,我的经济、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巨大影响。希望后面的官司结果,能让我得到公正对待,法律和 4S店不会成为无下限购买者的收割工具。大家出售二手车都需要谨慎。
以下内容来自大连宾利4S店回应:
关于李家乐先生车辆一事,事实经过如下:2023年10月17日我公司受郭某旭先生委托维修其事故车辆京AKF762,车辆到店后店内进行保险报案定损。
10月23日自称为该车车主的李家乐先生到店,要求拖车离店并强行将车内车辆钥匙拿走。店内员工进行阻拦,郭某旭先生报案110。警察认为是李家乐与郭某旭之间买卖纠纷不予受理(即不支持李家乐将车辆拖离我店的主张)。110不支持的原因:郭某旭先生提供了其与李家乐先生签订的购车协议,协议为分期付款并且郭某旭先生已支付首付款,且车辆已交接给郭某旭先生使用。因此郭某旭先生拥有该车所有权。
2023年11月11日李家乐先生再次到店要求将该车拖走并且私自拆卸车辆牌照,因其私自破坏郭某旭先生送修车辆所以店内员工进行阻止(只限于阻止并无肢体冲突),李家乐先生报警,110出警后李家乐先生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将车辆牌照暴力拆下。110将店内员工与李家乐先生带到派出所,李家乐提出拖走车辆及控告店内员工阻止其拆车牌对其造成伤害,警察在查看视频后不支持李家乐将车辆拖离我店的主张,同时也不认为店内员工的阻止对其造成伤害。
2023年11月23日我店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通知,李家乐先生在沙河口区法院起诉我店归还车辆并要求我店赔偿相关费用。
2023年12月25日法院开庭,出庭人李家乐先生、郭某旭先生、店内代表,双方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据后,法院认为李家乐先生起诉我店归还车辆并要求我店赔偿相关费用,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李家乐先生当庭撤回起诉。
2024年1月4日李家乐先生在北京起诉郭某旭先生买卖纠纷一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车辆归李家乐先生所有。
2024年1月5日李家乐先生派拖车到店将车辆拖走。
疑问解答:
1、关于李家乐说我们提出过14万介绍费来维修他的宾利?
我们没有提出过介绍费一事
2、关于车辆拆解一事
店内受送修人郭某旭先生委托,按照正常流程通知保险公司到店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定损需要
3、关于李家乐先生提出店内人员推搡一事
2023年11月11日李家乐先生再次到店要求将该车拖走并且私自拆卸车辆牌照,因其私自破坏郭某旭先生送修车辆所以店内员工进行阻止(只限于阻止并无肢体冲突),店内人员没有推搡。
以上为该事件的全部经过,请您基于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公正的对待,而不是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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