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王越欣李庆
近9万交通事故赔偿款只给了7800元,还以离婚形式逃避赔钱,法院两次对其司法拘留仍拒不执行……3月27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其中,拒不赔偿的杨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显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5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杨某某因交通事故赔偿原告程某1、程某2损失共计89551.10元,其中包含医疗费24819.9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执行过程中,该案仅执行到位本金7800余元。
此后杨某某结婚,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电动车经营部。2022年8月5日,杨某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共同财产”,协议中还约定杨某某对无抚养义务的继女每月需要承担生活费以及教育费、医疗费。离婚后,杨某某继续在电动车经营部工作,未领取报酬。自2020年至2023年期间,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微信中超过1000元的收入有上百笔。而杨某某因拒不履行判决,被两次司法拘留。杨某某的行为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长时间得不到保护,还严重藐视司法权威,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东坡区法院将杨某某涉嫌拒执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在此期间杨某某的亲属积极为其履行了交通事故案全部债务。东坡区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判决杨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除了上述案例,此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仍然频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高消费,有的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擅自处置财产,有的微信有大额流水被拘留后仍然拒不履行,有的作为案外人协助转移财产……虽然犯罪主体和犯罪情节以及量刑结果上各有不同,但都见证着眉山两级法院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力度。据了解,2023年以来,眉山两级法院判处拒执犯罪12件14人,判处人数同比上升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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