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盗窃绿化带月季被拘留引发争议。近日,山东宁阳警方公开发布破获两起绿化带月季被盗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因此被行政拘留。案件引发网民关注,有评论称这样的处罚是否过重。5月9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山东宁阳县园林部门了解到,被盗的是树状月季,价值约三四百元。其中一起案件侦办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违法行为人所受的处罚已是最轻的处罚。
争议:偷盗绿化景观月季被行政拘留
5月6日,山东泰安宁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宁阳警方”发布一条《如此爱花?抓!》的信息,引发网民关注。
该信息主要介绍了两起偷盗月季的案件。
其一:5月1日,宁阳县公安局接到宁阳县园林局工作人员报警称,宁阳大道与禹王大道交叉口处的绿化景观月季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展调查工作。5月6日,民警在乡饮乡某村发现一户人家大门外空地处栽种的月季与在宁阳大道丢失的月季高度相似。且现场的月季树径上园林部门缠绕的蓝色毛布包裹还未去除。仔细辨认后,民警确认该月季就是宁阳大道上被盗的月季。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周某对自己偷盗宁阳大道与禹王大道交叉口处的月季的行为供认不讳。“周某因盗窃已被宁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其二:4月18日8时许,泗店派出所民警接某村村书记报警称,村大队南北公路绿化带内种植的月季被盗。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嫌疑人赵某,并赶到其家中将正在摘花的赵某当场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赵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赵某因盗窃已被宁阳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信息引发网民关注。有评论称,“两棵月季多少钱?这不到50元案值够拘留否?”“这种小偷小摸的教育罚款就可以了,干嘛要拘留?”“拘留判重了吧?处罚他另买一棵价值相当的栽回去,哪怕再罚几百元也行。”
也有网民表示,从警方发布的图片看,被盗的是树状月季,价值可能要几百元。
园林部门:每棵月季约三四百元
5月9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其中一起案件中的宁阳大道与禹王大道交叉口处的绿化景观是由当地一家园林公司管护,并提供了该公司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公司,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种植的月季已开花,发生了多次被偷盗的情况,被抓到的偷盗者很少。还介绍称,那些月季花是树状月季,每棵价值约三四百元。
从警方公布的案件图片看,被盗的月季是树干较高的月季。
派出所:已是最轻的处罚
从宁阳警方公布的信息看,两起案件素材来源乡饮派出所和泗店派出所。5月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宁阳县公安局乡饮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该所办理的那起案件中,违法行为人被罚款和行政拘留,其表示,违法行为人对自己偷盗月季花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案件性质,这样的处罚已是最轻的处罚。
泗店派出所工作人员未透露该所办理的那起月季被盗案件中违法行为人被处罚的具体情况。
警方发布的案件信息中提醒:盗窃公共场所的花木,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罚。并表示,“近年来,我县积极打造文明宜居‘花园城市’,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优美的环境离不开全体市民的悉心呵护,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文明赏花同时,如果发现有人偷盗、损毁绿化苗木,请及时劝阻或拨打110报警。”
律师:盗窃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子见表示,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小,一般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不需要动用刑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孙子见介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对于一些特定的盗窃行为,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条件,因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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