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事件持续发酵,当事人之一女方谭竹被网络大V定位为捞女,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 胖猫之死并不复杂,但是“胖猫”因爱情而死,就值得祭奠,纪念,记挂,让还相信爱情的男人们勇敢地拿出手中的宝剑,砍杀,劈残那伙欺骗感情的捞女。 现在“胖猫”的姐姐表示,要给弟弟讨一个说法,令谭竹必须付出代价,我是支持她的。 虽然在“胖猫”事件之前,我可能不认识“胖猫”,并不知道他是谁,他是做什么的,他与谁谁谁有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与我无关,但是对于相信爱情的男人来说,捞女就是罪该万死,必须永远地将她们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点没有什么可说的。 有小仙女给谭竹洗白,说“胖猫”是自愿的,别人又没有要他钱等等。 但是我想说,这本身就是在进行一场有预谋的犯罪。 虽然法律中可能没有这方面的条文或规定说谭竹违法或者是犯罪,但她毕竟是与礼不和,惹了众怒。 法律条文或许是有缺失,但人最基本的最淳朴的人性只要还在,就不会对“胖猫”之死,无动于衷。 我不是“胖猫”,可能不能理解他自杀前的那种绝望的心情,但是我相信我的人性还在,就不会给小仙女群体们为给谭竹翻案的机会。 她的所作所为,事业可恨,甚至比最低贱的妓女还要下等。最起码,妓女都知道收钱服侍好客人,可是据说,“胖猫”也就见了谭竹两次面而已,可能连手都没有牵过,这样与她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的纯情男人她也骗,敲骨吸髓榨干“胖猫”身上的最后一点财产,让他每天只能吃十块钱的外卖,她实在可恨,不知道小仙女群体还有什么理由可帮她洗白的。 一个人的罪恶引起全社会人的广泛批斗,一定是有其原因的! 谭竹之罪,我不定义,毕竟我不是法官,但是她违背人性,破坏了一个男孩子心中最纯洁的爱情,她就是罪无可赦的。 最后,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制止捞女的这种行为,清理整顿社会的不良风气,让钱财,骗感情的骗子,受到一定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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