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26日,世贸组织公布了中国诉澳大利亚风塔等三种产品相关措施世贸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世贸组织裁决澳方对华风塔、铁道轮毂和不锈钢水槽等三种产品采取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据商务部官网消息,26日晚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我诉澳风塔等产品相关措施世贸争端案答记者问。
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对专家组作出的客观、公正裁决表示赞赏。中方认为,专家组裁决是清楚和明确的,澳方对中国企业相关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歧视性做法是错误的。中方希望澳方尊重裁决,尽快纠正违规做法,取消有关征税措施,并在其他贸易救济措施中严格遵守世贸规则,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中澳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中国初裁胜诉
在2021年6月24日,中国在WTO就澳大利亚对从中国进口的风塔等三种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与澳大利亚进行WTO争端磋商。
中方彼时表示,澳大利亚对风塔等三种产品的反倾销措施不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GATT)和《反倾销协定》的多项规定,而对不锈钢水槽的反补贴措施则不符合《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双方在磋商中未能解决分歧,促使中国要求成立专家组对其申诉作出裁决。2022年2月28日,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同意了中国关于成立专家组的请求。
第一财经记者看到,此次在3月26日发布的裁决中,世贸组织争端专家组同意中方的意见,即澳大利亚调查机构反倾销委员会(ADC)最初对铁路车轮倾销调查的某些方面不符合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专家组还发现,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风塔和不锈钢水槽倾销措施到期复审的某些方面也不符合《反倾销协定》。
具体而言,专家组在报告中表示,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分别在2014年、2015年和2019年计算对这三种产品征收的关税时存在一些技术问题,这违反了WTO的《反倾销协定》等规定。
专家组建议澳大利亚使其措施符合GATT和《反倾销协定》规定的义务。
澳方接受裁决
在上述初裁公布后,澳大利亚贸易部长法瑞尔表示,澳方接受裁决,将采取措施落实报告建议。
目前,澳大利亚对来自中国的风塔征收10.9%关税,对铁道轮毂征收17.4%关税,对不锈钢水槽征收60.2%关税。
目前可以看到的是,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已于今年3月15日发布公告表示,澳大利亚决定不继续对进口自中国的风塔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措施将于2024年4月16日到期后终止。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3月21日的商务部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中澳两国在清洁能源领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他表示,中方愿与澳方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同时,希望澳方与中方继续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贸易领域分歧,早日终止其他对华贸易救济措施。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根据WTO《争端解决谅解书》第16条,WTO专家组报告应在分发后20至60天内由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不通过报告,或有一个或多个当事方通知该机构决定上诉。
面对目前WTO“二审”机制,即上诉机构瘫痪的问题,WTO内部还存在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澳大利亚和中国都是MPIA的缔约方。
2020年3月27日,中国、欧盟等16个WTO成员联合发表部长声明,同意设立MPIA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临时机制,以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停摆的困局。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在专家组分发报告之前,中澳双方均未启动MPIA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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