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许两人的奏折大约都是在这年9月呈递的。11月12日,江南道御史袁玉麟又上了《奏陈鸦片弛禁将有妨国计民生折》,认为弛禁之议,“戾于是非者有三,暗于利害者有六”。弛禁者变更旧章,是违祖制而背谕旨,禁官弁士兵,不禁小民,半禁半驰,“是坏政体而伤治化也”,征收鸦片税是见小利而伤大体。接着他列举了暗于利害者六:一、弛禁于漏银无补,若弛禁能盘查漏银现在为何不能盘查?二、准令内地种植罂粟,小民趋利,膏腴之区必尽化为鸦片之壤。是为夺农工而耗本计;三、明弛禁令,是绝民命而伤元气;四、弛禁必导致军队吸食,有害于捍卫国家;五、奸民洋匪勾结走私,现在不但不严办,反而开禁,“是济奸民而通洋匪也”;六、禁令一开,所谓纹银出洋诸弊不能除,而且将百弊从丛生,日甚一日。因此,弛禁主张是拘泥于现在而贻后患的短见。
上二折有力地反击了驰禁论,深深打动了道光帝的心,坚定了道光帝的禁烟决心。1836年9月19日,他不等两广督抚的复奏,便立即发出谕旨,表示决不开禁,并命令邓廷桢等根据许球等人的奏折,严密查拿贩卖之奸民、说合之行商、包买之窑口、护送之快艇、贿纵之兵丁,而且明确要求他们“悉心妥议,力塞弊源,据实具奏”。
大臣群起反击,道光坚持严禁,给跃跃欲试的弛禁派迎头一击,他们或为禁烟派的严正立论所折服,或受忠君思想所驱使,纷纷改弦易辙(或缄口不言),一股刚刚兴起的弛禁思潮,顿时烟消云散。
对于许乃济的弛禁主张,过去一直把它作为弛禁论的代表作而加以批判。近年有人重新作了评价,认为以往对许乃济弛禁策的批驳,停留在一个半世纪前许球的水平,“全仗政治上以势压人而已,完全谈不上什么历史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与研究”。也有人认为,弛禁主张“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个主张当时除两广总督邓廷桢上奏拥护外,举朝无有任何异议”。这种观点涉及大是大非,有必要予以澄清。他们在所谓“求新”的思想指导下,将过去已成定论的观点,不在详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深入分析,然后引出科学的结论,就轻易扣上“全仗政治上以势压人”等不切实际的大帽子,是不足取的。
其次,他们认为弛禁主张“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是片面的。许乃济的弛禁主张,主要着眼于挽救清朝财政危机,而置贫民弱种于不顾。这种只顾巩固清朝统治,不管民间贩卖吸食鸦片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一种极端残忍的短视行为。相反,反对弛禁者在考虑清朝统治如何巩固的同时,也顾及防止鸦片危害人民的问题。他们注意防止鸦片对人民的毒害,这是符合整个民族长远利益的,显然要比弛禁主张正确高明。这两种主张在对待鸦片毒害人民这一点上,有着根本的不同。至于说“举朝无有任何异议”,显然是杜撰之词,朱嶙等立刻起而反驳,怎能说没有“异议”。
第三,他们的论述大多牵强附会,很难令人信服。如《重评许乃济的弛禁策》中提出,许乃济的弛禁主张,“虽然未能在他生前有机会实践,但在他死了之后,历史却一一付诸实施并得以验证”。这种看法很肤浅。查许氏的弛禁主张主要有三点:一是准鸦片纳税进口,以货易货,禁银出洋;二是禁止官弁士子兵丁吸食,民间贩卖吸食者勿论;三是准许内地栽种罂粟,以求洋烟不禁自绝。《重评》作者为许氏辩护说,低税入口,“即可变鸦片走私为合法输入,从而由海关控制鸦片入口。这既可解决鸦片贸易失控局面,又可在相当程度上解决政府的财政问题”。这纯属“想当然”,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输入合法化了,平片走私仍然严重存在。60年代中,在广州,每有1箱鸦片在海关申报,便有4箱走私进口。既然鸦片走私仍然大量存在,海关怎能控制鸦片进口?《重评》作者认为,禁官不禁民这一主张在理论上的矛盾,袁玉麟当时即已指出;“因有害而禁之,必因无害而后弛之,半禁半弛,先紊其例,而欲奉行无弊,难矣。法禁一,功令尚有不遵;法禁纷,刑章安能共守?”何况当时官弁兵丁吸食居多。在吏治腐败、“徒法不行”的情况下,要想禁止官弁士子兵丁吸食,怎么能“实际可行”?
允许内地栽种罂粟,是否就可抵制洋烟呢?情况恰恰相反。1880-1881年间,“中国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共出烟土二十六万五千担”,“山东、满洲等处,每年所出烟土亦有一十三万五千担”,此外,江、浙、闽、晋、陕等省种植罂粟的面积也很广;可是,鸦片的输入却在80年代达到了最高峰,1881-1883年输入鸦片42777公担,占进口总值的37%。可见,自种罂粟并没有起到抵制洋烟输入的作用,其结果是:土烟、洋烟同时增多,鸦片更加泛滥。据有人估计,1890年吸烟人数达1500万,相当于鸦片战争前的四五倍。
由上可知,许乃济的弛禁主张是不值得肯定的。其主观上是只顾清朝统治阶级的狭隘利益,客观上为国内外鸦片贩子和吸食者大开绿灯,于国于民,危害极大。这种主张应受到历史的批判,为他翻案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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