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孙公司——深圳市飞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思通信公司)中标宜宾市屏山县一个70余万元的小项目,被曝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月30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屏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四川铭利恒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恒公司)将采购人——屏山县应急管理局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投诉至屏山县财政局。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政府采购项目呢?作为特大型央企的中航工业旗下公司,又因何牵涉其中呢?
2024年1月29日,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特种装备车车载卫星通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为79万元。
2月4日,该项目发布结果公告:飞思通信公司以758000元中标。
据评审情况表显示,此次共有8家企业参与竞标,而宜宾双进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由于投标产品“平板电脑”强制节能认证证书过期或未提供投标产品“平板电脑”强制节能认证证书,而遭到废标。
然而,中标结果公布后,正是因为这个“强制节能认证证书”的事情,铭利恒公司发起了投诉,2024年3月1日,屏山县财政局依法予以受理。
铭利恒公司称,此次采购的平板电脑,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然而,招标文件中却并未标明其属于强制节能产品,未要求提供节能证书,而是要求供应商根据需求自行判断并投标,且未在评审标准中充分体现。属于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违反了国办发〔2007〕51号、川财采〔2022〕9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不过,让铭利恒公司始料未及的是,尽管投诉被屏山县财政局受理,然而该项目并没有因此按下暂停键,而是在投诉受理后的第3天,也就是3月4日,飞思通信公司与屏山县应急管理局正式签署了政府采购合同。
笔者注意到,3月31日,该项目发布合同公告称,此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期限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4日。
就在飞思通信公司完成此次政府采购项目履约后的第四天,也就是4月8日,屏山县财政局发布(屏财采【2024】28号)投诉结果称,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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