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报告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气候合作——气候伙伴关系项目”委托兴业碳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撰写,是由德国联邦外交部资助的“国际气候倡议”(IKI)下的研究成果。
在全球绿色与可持续发展进程中,金融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国,要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气候目标,整个经济社会将迎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金融市场不仅将为此提供上百万亿的资金支持,其自身也将不断向着更加绿色和可持续性的目标转型。
近年来,在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产品创新不断涌现,并逐步向内涵更广泛的可持续金融方向迈进。同时,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气候投融资也成为了绿色金融最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在取得丰富成果的同时,实现碳中和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资金缺口也依然存在,中国可持续金融市场也将随着中国的“双碳”目标、绿色与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推进继续发展,并呈现新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本课题全面梳理盘点了近年来中国可持续金融产品与市场发展情况,并对未来趋势进行了展望。
本课题报告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中国可持续金融市场概览。本章主要梳理了中国可持续金融相关的概念,以及中国可持续金融发展的背景与政策框架。概念方面,在中国,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有相对明确的官方定义,可持续金融虽无官方定义,但也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共识。在发展背景与政策框架方面,近年来,随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成为了重要的支撑与保障。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已基本构建,顶层制度基本建立,包括标准体系、信息披露体系、产品政策体系等在内的各领域政策不断完善,同时还推进了一批地方试点先行先试。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新阶段,气候投融资相关制度也陆续丰富和完善。
(2)中国可持续金融产品与市场盘点。本章全面盘点了中国可持续金融产品与市场,包括各类可持续产品的相关标准政策、市场概况以及典型案例等,主要包括五大类产品工具:一是债务类产品和工具,包括绿色信贷,绿色、社会与可持续发展债券,转型类融资产品,绿色融资租赁和其他创新产品;二是权益类产品和工具,包括绿色投资产品(绿色基金、绿色 PE/VC、绿色指数、绿色信托)、ESG 投资产品(ESG 指数、ESG 基金、ESG 理财)、气候投融资产品(气候指数、气候基金、气候私募股权投资等);三是绿色保险与灾害风险金融工具;四是绿色金融科技,包括金融科技赋能绿色产融对接、绿色金融监管、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与环境风险管理、碳中和与信息披露等;五是跨境金融产品,包括离岸绿色债券、绿色熊猫债券等。
(3)中国可持续金融产品与市场展望。本章展望未来中国可持续金融产品与市场的发展,将呈现四大趋势:一是转型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二是从“绿色”到“可持续”,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创新的融合发展;三是绿色与可持续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四是继续深化绿色金融与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
1.中国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概览
1.1 中国可持续金融相关概念
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需大量的资金支持。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应更加精准地引导和优化资源要素服务绿色、可持续发展,由此产生了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气候金融(气候投融资)等概念,且这些概念都处于不断的发展中。
在中国,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有明确的官方定义,可持续金融虽无官方定义,但也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共识。总体来说,气候金融(气候投融资)聚焦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主要包括适应气候变化和减缓气候变化两类投融资活动,属于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金融的范围大于气候金融,在气候金融所支持的经济活动范围基础上增加了有利于环境改善、污染防治、自然资本保护、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其他环境目标的经济活动;可持续金融范围则更为包容,除了环境相关议题,还关注社会、经济领域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目标。
1.2 中国可持续金融发展背景与政策框架
1.2.1 发展背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主要得益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深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战略布局与思想建设不断成熟,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生态文明战略布局与思想建设不断成熟。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理念列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美丽中国”写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同时将污染防治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并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我们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成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部署。同时,中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持续推进,十八大以来中国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面推开,成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首提“双碳”目标并更新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近年来,中国积极参加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主动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并且提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气候变化工作持续推进。特别是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讲话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首次明确提出碳中和目标,同时也提高了2015年承诺的,到2030年左右实现碳达峰的目标。2021年,中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正式将“双碳”目标写入了新的自主贡献文件。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0-2023年三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出台12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方案和11份支撑保障方案,31个省(区、市)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已基本构建。
1.2.2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已基本构建
近年来,中国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绿色金融体系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绿色发展。
(1)中国绿色金融顶层制度基本建立
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建立。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的建立,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从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等方面建立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体系。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初步确立。为了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以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和人民生活方式等全方位的深刻变化。其中,“三大功能”指:一是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二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管理;三是市场定价功能,包括碳中和约束下促进碳权交易市场发现定价的功能。“五大支柱”指: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三是构建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四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五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指引升级。2022年6月2日,中国原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为《指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绿色金融政策要求,是指导我国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该《指引》对2012年发布的原《绿色信贷指引》进行了全面升级,并呈现出五大亮点:一是全方位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二是拓宽了覆盖面,提升绿色金融政策有效性;三是《指引》从原来主要关注环境(E)与社会(S),更加强调环境(E)、社会(S)与治理(G);四是突出了服务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目标;五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
(2)绿色金融体系各领域政策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