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三亚市屡次出现“砍头树”“断头树”等严重破坏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现象,相关部门立即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建立形成绿化树木修剪事前报备制度、加大监管和城建力度“三举措”,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树木修剪行为,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为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三亚将大力整治“砍头树”现象,市民游客如发现有类似“砍头树”行为,可拨打三亚市住建局绿化科电话0898-88217917或通过12345热线进行举报。
为积极保护绿化建设成果
避免再次出现“断头树”问题
确保按照行业规范修剪树木
三亚市住建局明确
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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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修剪之名私自砍伐或者移除树木(即使自认为树木死亡或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需要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否则将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树木价值5倍的罚款,并要求补植和保活同样品种数量的树木。
(二)杜绝“砍头树”“断头树”等野蛮粗暴的修剪行为,否则将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损毁绿化的相关规定,实施树木价值3倍的罚款;若因此造成树木死亡的,将在罚款的同时限期勒令责任人补植并保活同样数量品种的树木。
▲小叶榄仁被粗暴地从6米高度的主干截顶成“断头树”
(三)如果对树木进行降高修剪,必须保留相对完整的树冠和树叶遮阴效果,避免从一二级分枝粗暴“截顶”,导致树木没有冠幅和树叶,出现无法遮阴的“断头树”等情况。对于树干长而导致树冠过高等情况,坚决杜绝一次性“截顶”降高,而是采用保留大部分树冠,多次逐步降高的方法实施。棕榈科植物不得实施“截顶”降高修剪。
(四)树木修剪应以疏剪过密枝、病残枝、枯死枝、弱枝、重叠枝、交叉枝条为主,修剪过后要对较大的切口进行防虫和防腐处理;同时,注意保持树枝四面八方相对对称,树形美观协调,杜绝严重偏冠或“修半边”的野蛮修剪行为(树木重心将严重偏离,倒伏危险倍增),否则将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损毁树木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高山榕被距离电线10米的高度野蛮修剪成“修半边”的畸形树
(五)行道树修剪应当保持2.8~3.2米的净杆高,保障车辆行驶的视线通透,涉及遮挡信号灯、交通指示牌和路灯的树枝,应适当修剪消除行车安全隐患,但需同时兼顾树形美观对称,避免造成严重偏冠现象。
(六)涉电树木修剪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保证安全距离,并尽量保持树木的树冠和树形完整,有良好的景观和遮阴效果。应摒弃“修一次管好几年”的错误思想,避免出现恶意“砍头树”“修半边”等重剪行为,否则将视为损毁树木予以处罚。
▲正确修剪树木分支对称树冠完整(左),错误修剪“剃光头”没有树冠遮荫(右)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施树木修剪前,都应当落实树木修剪申报备案制度,报送市区两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在专业的指导下进行修剪。
(八)因防御紧急自然灾害需要,或者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导致树木影响安全的,有关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同时向市区两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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