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披露了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警告,并处罚款246万元。
梳理公开信息发现,2024年4月以来,邮储银行已多次被处罚,共涉及7张罚单,累计罚没547.1万元。
4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处以罚款90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周某,及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房某群,因对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被处以罚款3.5万元。
4月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行因:“违规发放按揭贷款并形成不良;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昭通监管分局处以罚款罚款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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