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轿车,发票已开具,公司支付首付款, 以个人名义贷款 (分期付款),再从公司账户转到个人卡里
1..有财务风险吗
(1)会计核算,遵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对于固定资产等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只要求能拥有和控制
(3)并没有涉及到发票、产权证书等问题,所以不存在财务风险
2..有税务风险吗?
(1)涉嫌虚开
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本案的贷款购车业务实际上为个人贷款购车,涉嫌虚开,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2)被认定为虚开时,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税前扣除
(3)发票开给个人
a 个人资金给个人购车,
视同分红,交20%个税
b 汽车私车公用
折旧费,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c 后边转入个人卡,去归还利息
利息不能扣除,转款至个人账户,需要视同分红,交个税
3..一般企业可以办理机构汽车贷款业务,也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办理汽车金融贷款
(1)发票可以合法的开给公司
(2)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折旧费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4)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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