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7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69.SZ)发布公告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姜云全先生的配偶许宁女士于2024年1月31日至3月8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公告,许宁女士在上述交易中产生的收益为10,354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许宁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0,354元已全部上缴公司。姜云全先生确认,其事前对该短线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交易前也没有告知其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姜云全先生及许宁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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