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传达出“购买碳信用额度”等同于“实现范围三减排目标”的错误信息,可能造成全球气候行动的重大倒退。
气候行动、碳中和与商业低碳发展等领域的机构和从业者们,正围绕一个可能影响商业领域未来减排路径和气候行动有效性的“变化”进行激烈讨论。
4月初,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董事会忽然宣布计划更新企业净零目标设定标准,“扩大环境属性证书(EAC)(如减排信用额)的使用范围,以帮助解决范围三排放问题”——意即,企业可通过购买碳信用来抵消范围三的碳排放。这一修订计划在SBTi内部以及气候行业引起了强烈反响。
绿色和平、碳市场观察等国际环境机构与组织,通过公开信对SBTi董事会的声明表示了质疑。
公开信一方面认可“对大多数公司而言,解决范围三排放,是一项巨大的挑战。无论是测量范围三的排放,还是减少范围三排放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另一方面,认为“范围三排放占据了绝大多数公司的主要碳排放量,即使测算困难,也不能改变相关公司需对这些排放负责的事实”,试图用碳信用额度来‘解决’范围三排放,或给企业传达出购买碳信用额度等同于实现范围三减排目标的错误信息,这可能造成全球气候行动的重大倒退。”
质疑不仅来自于外部,SBTi内部也出现了反对的声音,员工们认为领导层在没有可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行事,对SBTi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呼吁CEO和支持碳抵消政策转变的董事会成员辞职。
一时间,SBTi的公信力及未来商业领域的碳中和有效性,站在了十字路口。
复杂而关键:商业领域范围三减排责任重大
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排放核算工具温室气体(GHG)核算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分为三个“范围”。
范围一指核算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直接排放量;范围二是因企业外购电力、蒸汽、供热或制冷而产生的间接排放量;范围三则包含企业价值链中产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量,包括其上游供应链以及下游产品使用的排放。
范围三通常是企业减排的最大难点,因为它们发生在企业无法直接控制的领域,难以衡量和管理,而绝大多数公司的范围三的排放远远大于其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
以微软为例,2022年微软二氧化碳总排放为12,998,442吨,其中范围三贡献的碳排放,高达12,571,000吨,占其碳排放量的97%。
非营利组织新气候研究所(New Climate Institute)对高排放公司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全球51个大型公司2030年气候目标中,价值链排放量减排承诺中位数仅为30%。全球环境信息中心(Disclosure Insight Action)的报告则指出,2022年欧洲公司披露的排放总量中,绝大多数(92%)属于范围三排放。
成立于2015年的SBTi在2021年10月发布了全球首个企业净零排放标准,旨在指导企业如何制定与气候科学相符的净零排放目标,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指引、准则和建议。由于“以科学为基础”,并以高标准衡量企业减排行动,SBTi被视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企业减排指导框架。
SBTi现在的企业净零标准对于碳抵消的使用有着严格的限制。该标准的核心要求是,企业要在2050年前对范围一、二、三实现90-95%的深度脱碳,仅对于难以减排的剩余5%-10%的排放量,才可以通过抵消或清除大气中等量的排放来进行补偿。
SBTi董事会对于改变碳抵消可使用范围的表态,被解读为碳信用现在有望在减排、ESG相关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肩负关键减排义务与责任的企业界对这一声明决定表示欢迎,声称这将激励创新的减排战略、为发展中国家带来更多气候融资。
相反,多个环境组织、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对于SBTi董事会的声明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允许企业使用碳信用额度来实现供应链排放目标将破坏SBTi的可信度,其产生缺乏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可能分散减排注意力,进而导致企业在气候行动中的倒退。
绿色和平(Greenpeace International)高级顾问Grant Rosoman指出,“允许企业使用碳信用额度来实现其供应链排放目标,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倒退。这极大地破坏了SBTi的可信度。”
碳市场观察(Carbon Market Watch)执行董事Sabine Frank认为,“这一决定同时违背了良好的治理和科学原则。如果不改变,它将剥夺SBTi的‘基于科学的’性质,并将标志着全球自愿气候倡议的倒退”。
“这增加了企业表面上似乎在改善气候表现、实际上却向大气中排放更多温室气体的风险。”大西洋学院全球环境政治学教授Doreen Stabinksy评论,“这不是一个基于科学的决定。”
为企业“洗绿”开绿灯?
为什么SBTi董事会的一个声明,会遭到这么多机构的强烈批评?
究其原因,还是“碳抵消”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效性一直以来都备受质疑。很多时候,“碳抵消”项目并不会带来有效的减排效果。
比如,同一个碳抵消额度可能会被重复计算;又比如林业碳汇依赖于森林的固碳能力,而森林的状态受到生态因素(如火灾、干旱、病虫害)、人为干预(如保护、管理措施和恢复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所能发挥的实际固碳效应具有各种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从碳汇变为碳源。
尽管实际减排效果存疑,但是通过购买碳信用额度,企业就能在统计数字层面上实现“碳中和”,彰显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贡献。比起耗时又耗钱的直接减排,这显得“划算”得多。
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了解企业声称的“碳中和”、“净零”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的,更不知道用来进行碳抵消的碳信用项目质量参差不齐,充满了风险与不确定性。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公众被企业的各种“碳中和”宣传所误导。企业这一类基于碳抵消来夸大其气候行动的行为,也面临着“洗绿”指控。
SBTi的员工在给其执行长和董事会的内部信中也写道:“我们会竭尽所能,确保SBTi不会沦为洗绿平台。”
实际上,国际社会对于企业“洗绿”行为的监管在最近几年愈加严格。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批准的《赋权消费者实现绿色转型指令》(简称“ECGT”)规定:企业“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而声称产品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对环境具有中和、减少或积极的环境影响”,会因涉嫌“洗绿”而被禁止。类似的标签包括“气候中性”(climate neutral),碳中和认证(CO2 neutral certified), 气候净零(climate net zero),有限碳足迹(limited CO2 footprint)等等。
这意味着,多家国际航空巨头推出的“碳中和航班”、壳牌的“碳中和驾驶”等泛泛而谈的绿色标签都涉嫌“洗绿”。该指令已于3月6日正式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各成员国需在24个月之内将其纳入各自的法律体系。
在中国,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企业、门店、产品、活动热衷于给自己贴上“碳中和”的标签。虽然国内目前尚无专门规制“漂绿”广告宣传的法规,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中对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滥用标识均有约束。
近年来,关于“双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未来对“漂绿”的监管趋势可以预见。4月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实现碳中和的主要途径应是企业自身的碳减排策略。企业应通过有效措施实质性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只有对于无法避免的排放,才通过碳抵消的方式来实现中和——这再次强调了直接减排的首要性。
此外,通知还规定,“不得仅采用国内外相关减排机制,如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清洁发展机制(CDM)、核证碳标准(VCS)、黄金标准(GS)等规范,作为认证依据开展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仅仅购买碳信用,将无法被认可成为碳中和企业。
减排不应寄望碳抵消
自2015年正式成立以来,SBTi一直强调“以科学为基础”。SBTi对于企业的提出承诺、提交目标以及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企业向SBTi提交加入承诺书后,必须在24个月之内提交减排目标接受SBTi的验证,如果没能按期提交目标或撤回承诺,将会被SBTi除名。
截至本文撰写时(2024年4月下旬),在SBTi公开数据库中被标记为“移除”的企业共有352家,包括亚马逊、微软、联合利华、施耐德……等国际巨头,在所有352家被除名的企业中,相当大一部分属于食品与饮料加工、纺织品服装鞋类与奢侈品、建筑与工程、化工、汽车、软件服务、电子、零售等行业,这些行业的一个共有特点就是范围三排放所占比重大。
面对范围三减排这块“硬骨头”,很多企业还在踯躅不前。
全球环境信息中心(CDP)发布的2021年全球供应链报告指出,在当年向CDP披露环境数据的11000余家公司中,针对“气候变化”主题,仅有 20% 的企业报告了范围三类别1“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排放的数据,并且 62% 的企业没有就该主题与供应商进行互动。
绿色和平在2022年梳理了中国24家主要互联网科技企业的碳中和表现,发现23家企业尚未设立集团层面的范围三减排目标,79% 的企业尚未就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进行披露。在被SBTi移除的28家中国企业中,也有新能源制造龙头企业表示其上游供应链的排放占比较大,成为其减排难点。
大幅减少范围三的排放对于实现全球1.5°C控温目标非常关键,面对排放企业所表现出的畏难与行动迟缓,应该鼓励、推动企业大力投入技术创新及业务模式变革以实现减排,而非对使用备受争议的碳抵消机制开绿灯。
目前,SBTi的数据库中有5233家企业(其中有167家中国企业)的减排目标已经通过验证,有2850家企业(其中有195家中国企业)尚未提交具体的减排目标和路径。SBTi将如何进一步解释和限定碳抵消的使用?如果企业净零目标设定最终调整,对这些尚未提交目标的企业将产生什么影响?是否会降低企业在范围三减排的雄心和责任感?这又将对商业领域的气候行动有效性带来什么影响……这一切还有待观察与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一些企业购买的用于抵消其排放的林业碳信用已经在一场场林火中灰飞烟灭,其中也包括今年三月刚被SBTi除名的微软购买的位于美国西部一片碳抵消林产生的碳信用。
这再次警醒企业,负责任的减排不能寄望于碳抵消。对于任务艰巨的范围三减排,应首先做好对价值链上游和下游排放的分析与信息披露,并在此基础上改善供应链管理、投资技术创新、推动企业间的合作,带动全价值链的直接减排;对于无法减排的残余部分,如使用碳抵消项目,需积极披露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来源、无法直接减排的原因以及抵消项目信息、核算方法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