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今社会上有很多的自由职业者会以个人的名义承接的相关的业务,比如,所谓的居间人或中介,他们就是通常充当牵线搭桥的作用,促成甲乙双方业务的合作成功,以此来获得报酬。
在个人获得报酬后,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代开资料去税务机关开票,而大额的报酬也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名下没有公司,就无法自行开具合规发票给对方单位入账,所以一般只能个人去到当地税务局进行代开,个税高达20%~40%的劳务报酬缴纳,税后利润到手并不多,个人面对高额税负压力该怎么办呢?
这时个人可以选择去到有地方政策的优惠园区内进行代开,个人向洼地内的税务机关申请自然人代开,仅需要缴纳增值税、个税、附加税,个税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后个税仅需0.6%,(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为1.66%,一年内可开票500万。
以年代开票400万为例:
核定个税:400万*0.6%=2.4万
增值税:40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6%=0.27万
总税负为7.17万,通过该政策可以大大的降低税负压力。
自然人代开基本没有行业限制,目前在湖南、湖北、河南、重庆等地都可进行代开,全程无需法人亲自到场,个人可通过该优惠政策用于降低个人的税负压力。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做到三流合一,即可放心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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