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一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其中,渝北区佳其火锅店一批次鸭肠经抽检甲醛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对此,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火锅店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4.5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批次鸭肠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经检测,甲醛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对购进的食品进行进货查验,未能严格把控食品安全。
无独有偶,前不久,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新锡涵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生产的牛奶棒进行抽检,该批次共计72瓶,抽样39瓶。经查,造成该批次生产不合格原因系生产环节把控不严,工人违规使用添加剂。对此,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一批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报告显示,荣昌区来咯食品经营店销售的绿豆饼的酸价(以脂肪计)(KOH),重庆市北碚区荣唐副食超市销售的老姜的铅(以Pb计),开州区泡椒四鲜餐饮店销售的米线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重庆市南岸区南湖支路3号楼综合楼(渝南冻品市场1楼附2号)陈光友销售的、标称南川区丰熠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方竹笋(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等12项食品或餐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目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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