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政策,政策里的故事。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系列政策微故事移交安置篇,主要讲述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移交安置的相关政策。
第一集《退役军士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贵州省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各部门需筹集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专项岗位,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考(聘)。
(特别鸣谢: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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