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存货,*ST新纺(002087)或锁定退市。
*ST新纺4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ST新纺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存货, 虚增研发费用,虚增、虚减利润等违法事实。
前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2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新纺称,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河南证监局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据《告知书》披露,*ST新纺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2年,*ST新纺及子公司通过与外部业务主体之间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2.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3亿元;2017 年虚增营业收入3.7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77亿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5.94亿元……
2020年至2022 年,*ST新纺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提前对部分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再次确认收入,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并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372.33万元;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4227.4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3308.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19.18万元;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357.83万元,虚增营业成本471.82万元,虚减 利润总额113.99万元。
另外,*ST新纺与子公司之间以购销棉花、棉纱业务所开具的发票作为确认收入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母子公司之间合并抵销不准确,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2016年至2021年,*ST新纺通过调整原材料入账数量、金额或凭证,虚增产成品数量等方式虚减营业成本。2016 年至2022年,*ST新纺因虚减营业成本等因素影响,导致虚增存货。*ST新纺还通过拆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等方式虚增研发费用。
对此,河南证监局对*ST新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魏学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魏学柱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勤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许勤芝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ST新纺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将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ST新纺发布公告显示,公司于3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新纺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ST新纺从事中高档棉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纱线系列产品等、坯布及面料系列产品。公司预计2023年净利亏损2.9亿元至2.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79.41%至82.96%。
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前期公司合并范围不完整、自查存货账实存在不符等情况采取追溯重述法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此项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当前,A股退市机制正在逐步优化。机构分析认为,不断完善的退市机制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资本市场环境,促进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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