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Vera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统计,2023年,欧洲是我国光伏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场,约占出口总额的42%。其中,组件产品的出口额占比更高,达到了50.2%。
对于隆基绿能而言,欧洲也是最重要的海外市场之一。据投资监测公司Investment Monitor报道,隆基2023年的欧洲出货量大约为6GW,并计划在今年进一步扩大对欧洲的出货量。
然而,隆基的出海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4月22日,欧盟发布了针对隆基绿能的《外国补贴条例》(FSR)深度调查简报,初步认定ENEVO集团 - 隆基绿能联合体(以下简称“通报方”)在公开招标中获得了“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
4月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罗马尼亚110MW光伏电站公开招标中的两个投标方展开反补贴调查,涉及隆基绿能和上海电气的子公司,引起广泛关注。
此次调查依据的是于2023年7月起生效的《外国补贴条例》(FSR)。根据FSR的规定,公共采购合同估值达到2.5亿欧元,且近三年内从非欧盟国获得的财务资助达到400万欧元的企业,须向欧盟通报自己参与的公开招标。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欧盟委员会还制定了最高可达涉事企业年营业额10%的严厉罚款制度。
简报指出,调查所涉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总金额约为3.75亿欧元。联合体主导者ENEVO集团是一家工程和咨询服务公司,而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隆基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是隆基绿能在德国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简报显示,通报方在3月4日根据《外国补贴条例》要求向欧委会提交了相关情况告知。欧委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完成了初步审查。
欧委会认为,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有足够迹象表明通报方在三年内收到了以下外国补贴:
通报方在及其控股公司在通报之前的三年内获得政府资助,并从中获得特定利益。
通报方在及其控股公司在通报之前的三年内获得退税、税收优惠和征税,并从中获得特定利益。
通报方及其控股公司在通报之前的三年内获得融资,并从中获得特定利益。
欧委会认为,有足够迹象表明以上外国补贴可能会提高通报方在欧洲内部市场的竞争地位,并因此实际上或潜在地对内部市场的竞争产生负面影响。理由之一是通报方获得的补贴金额显著高于罗马尼亚光伏项目的合同金额,而因此会“扭曲”通报方提交的投标价格进而影响内部市场。
据悉,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欧盟已经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企业发起了四起调查,针对隆基的调查就是其中之一。
国际能源署IEA数据显示,欧洲大约95%的光伏组件产自中国。欧洲想要实现快速的能源转型,无法摆脱对中国的依赖。欧盟和欧洲各国政府对此也深知杜明,因此即使欧洲本土制造企业多次呼吁提高贸易壁垒,政府层面都不主张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关税。
因此,欧洲开始改变策略,瞄准个案,向中国光伏企业发难,以给欧洲本土制造商带来更高的竞争优势。
简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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