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梅州市中部,有一块区域,名为梅县区。
梅县区是汉族客家民系聚居地,迄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这里崇文重教,名人辈出,比如说开国元帅叶剑英、抗元英雄蔡蒙吉,“岭南第一才子”宋湘等等,今天我们要讲的这位,也是来自梅县,他叫刘复之,曾担任公安部部长等职务。
刘复之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呢?
1917年3月31日,刘复之出生在广东省梅州市三角地约亭岗村的一个华侨家庭,受地域与家庭环境的影响,刘复之从小就接触到进步思想,这为他后来走上革命道路,打下了基础。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随着日军侵华的加剧,无数有志青年怀抱救国理想,踏上前往革命圣地延安的路程,刘复之便是其中之一。
1937年11月,来到延安的刘复之先后进入陕北公学与中央党校学习,并在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刘复之有文化,思想开阔,思维敏捷,受到许多领导人的器重,最开始给朱老总做秘书。
当时,在八路军总司令部工作的刘复之,与地方部队有许多来往,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结识了八路军129师的两位首长刘伯承和邓小平,刘邓见刘复之办事得利,是个可造之材,便邀请其到129师工作,刘复之欣然受命。
抗战期间,刘复之被任命为八路军129师政治部锄奸部一科科长,率领部队与叛徒和日伪汉奸作斗争,此外,刘复之还参加了根据地的反“扫荡”斗争,进行开荒生产,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一定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刘复之又担任了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秘书科科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领导了山东阳谷县的土地改革,在党的领导下,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
由于战争年代,刘复之长期从事政治保卫工作,建国后,他被安排到最合适的部门,即公安部,先后担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于1953年升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
1964年,刘复之升任公安部副部长。
十年运动开始后,公安部成为“重灾区”,部长谢富治提出“砸烂公检法”的说法,公安部门的大多数干部都受到审查与批斗,被停止了工作,刘复之便是其中之一。
“九一三”后,刘复之得以复出,继续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却又被卷入到李震的案子中,最终,经过华国锋的调查,证明李震是自杀身亡,刘复之这才恢复了职务。
1977年7月,刘复之的老首长邓小平恢复了“三副一正”的职务,随着小平同志的复出,刘复之的人生真正地出现转机,1977年12月,刘复之出任文化部副部长,随后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了“两案”的审理工作。
1982年5月,刘复之出任司法部部长,同时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
当时,随着改革开放工作的开启,经济在取得发展的同时,犯罪活动变得猖獗起来,出现了许多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小平同志决定对公安部领导班子作出调整。
1983年,刘复之接替赵苍璧,出任公安部部长兼武警政委。
当时,针对国内形势严峻的治安环境,刘复之向中央做了汇报,令人没想到的是,看到报告的邓小平非常不满,对刘复之进行了严厉批评,小平同志说:
“几年了,这股风不但没有压下去,反而发展了。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
此后,在小平同志的支持下,刘复之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1988年4月,刘复之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为副国级领导。
2013年8月25日,刘复之病逝于北京,享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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