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官制——春秋列国中独树一帜的制度

六六六谈过去2024-04-23 05:08:00  60

中国封建王朝的制度,大多延续自秦朝,这主要与刘邦有关。刘邦虽是楚人,早期顶的头衔是“沛公”(项羽是“鲁公”),这就典型的楚国地方官制——县公。之后刘邦被封为汉中王,弃用楚制,改用秦制,这才有了汉朝整体沿用秦制,比如秦制中的“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还有九卿

而秦制的一大源头是商鞅变法,商鞅带给秦国的东西基本上源自“三晋”,对“三晋”影响最大的是周朝。

楚国的制度却不一样,楚国属于周朝眼中的“四夷”,受周朝影响较小,尤其是周朝的“分封制”——裂地分封,楚国就没有完全吸收。

楚国在春秋初期兴起,看到了分封制带来的坏处,便开始用“县制”代替“裂地分封”。当然,楚国的县制并不现代意义上的县制,也不是封建王朝的县制,楚县与“分封制”最大的区别在于不能世袭,且县公任免全在楚王手中。

至于楚国中央官制则更独特,这与楚国的发展路线有关。

楚国中央官制

楚国官制大概如下;

地方官制上的县公暂且不写,先写楚国中央官制——令尹、司马莫敖

令尹

楚国以尹名官源自商、周时代。“尹,正也。”正,即长也。《尚书·酒诰》载,讲商之内外服制曰:“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严、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百僚庶尹与诸任事者、宗工、百姓、里居排列在一起,是商王的重要臣佐之一。

楚国设置“令尹”,是楚国宰辅的特有名称,最早在《左传·鲁庄公四年》出现。

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氵差 ,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

鲁庄公四年为公元前690年,楚武王五十一年,楚武王是楚国事实上第一个称王的君主,意味着在楚武王之前,楚国还是沿用部落制度——“二头政长”。

楚武王称王后,将部落首领的称号“敖”,给了儿子屈瑕,为莫敖。但屈瑕在征罗国中失败,自缢而死。

楚武王在屈瑕死后,设置了令尹一职(相当于中原各国的相国),主要是引入若敖氏分莫敖的权力,为下一任楚王辅路。

自此后,令尹成为楚国公族的专属,历史上除彭仲爽,吴起,李园外,令尹一职多由楚国贵族任职。

由于令尹的权力过大,后面的楚王对令尹的权力做了多次分割,如分设左尹,右尹,还把令尹的军事统兵力分出去,由司马专门负责。

司马

楚国司马一官出现较晚。《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载:“楚令尹子玉、司马子西帅师伐宋,围缗。”时在公元前634年,这是第一次见到楚国有司马之官。

司马又称大司马,是楚国地位仅次于令尹的职官,听命于令尹,是楚国负责军事的最高官职。

不过,司马之官,最开始是负责军队训练,后勤等方面,在领兵征战方面,司马还是作为令尹的副手。如晋楚城濮之战公元前632年中,令尹子玉统率中军,司马子西(斗宜申)统率左军。

到“鄢陵之战”公元前575年时,司马子反将中军,令尹子重将左军,右尹子革将右军。司马已成统兵主将,而令尹成为副将。

又在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年)时,屈建为令尹,屈建一上任就命令司马蒍掩整顿全国军赋,清点武器之数,蒍掩照做之后,统计出各种数据,然后上报给令尹屈建。

从现有的楚国官制资料来看,司马一职平时主管征收军赋,士兵训练,武器保管,军事建筑等等,战时直接转化为全军主帅。

司马之下,还有左司马,右司马分担司马的工作,如《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载:“吴师围弦,左司马戌,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吴师还。”司马并没有统军,而是交给左右司马负责。

莫敖

莫敖属于楚国独有官职,且一直被屈氏族人所垄断任职。最初的莫敖是有统兵权力的,比如莫敖屈瑕就是兵败罗国,自缢;还有楚成王时,齐桓公率多国联军攻楚,就是莫敖屈完领兵负责抵抗联军。

可莫敖的地位,越到后面越低,如《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楚公子午为令尹,公子罢戎为右尹,蒍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公子追舒为箴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厩尹,以靖国人。”

莫敖已次于令尹与司马之下了,再到战国时期,莫敖已变得“宗正”式的官职,如屈原的“三闾大夫”就极可能是莫敖的另一种称呼。

中央其它官职

除以上官职外,楚国还有其它辅助官职,可将它简单分为六类;司法类官员、工官、武职类、太史神职类、乐官与宫廷教育类

司法类官员

司败,楚国司败与中原诸国的司寇相同,是春秋时代楚国中央朝廷执掌刑狱的最高司法职官。并且,司败之称不为楚国所独有,陈国、唐国也有。

比如若敖氏之乱,斗克黄从齐国归来,对楚王说;“‘弃君之命,独谁受之?尹,天也,天可逃乎?’遂归,覆命而自拘于司败。

斗克黄是若敖氏族人,若敖氏叛乱被平定后,斗克黄向楚王复命,然后去司败那边接受处罚。

五官,《国策》:“楚昭王反郢,五官失法。蒙谷献典,五官得法。”这里的五官指执掌法律法律的官员。秦帮助楚复国就在楚昭王时期,楚昭王复国,可楚法的条律已失,所以称”失法“,后有蒙谷献法,称”得法“。只不过,现在依然不知是那五官。

工官

工,指的是手工业,比如瓷、铁、铜、丝等小手工业作坊。这类手工业通常是部族家族式传递,为满足统治者的需求,这些手工业作坊通常由统治者养着与管理。

这些手工业者不从事农业,又与统治者较近,所以他们的地位较高,干得好,还可以当官,成为君主的近臣,比如公输班,墨子等,这些大匠都可向君主提建议。

管理这些”百工“的官员,同代称为”司工“或者“司攻”。进入春秋以来,中原诸国多称工正,而楚国则称工尹(或称大工尹)。

工官有蓝尹(职掌染湅之官)、连尹(连就是铅矿,职掌矿藏的官)、玉尹等等。

史官与神职

历史上“史”出自“巫”,统治者相信天上有一个神可以主宰天下,所以地下的统治者要讨好神,希望神站在自己一边,这就需要与神沟通。沟通的方式就是占卜,通过巫去解释占卜的结果。

而且古人相信天子的德行是神判定你的标准,这就需要“史”去记录君王的行为,并上报给神知晓,如果谎报错报,就是对神的不敬重,神会降下惩罚。《礼记》载:“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就是这个道理。

楚国就是左史右史为名的史官。

至于巫者,楚国也有专门的官职。

卜尹,也称开卜大夫,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载:“(平王)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

太卜,引出自屈原《卜居》,“往见太卜郑詹尹曰”,屈原找太卜占卜未来。

乐官

春秋时期,音乐在诸侯国被广泛地应用,祭祀、宴飧、朝会都有乐有舞。国君宫中专设有乐官,楚国也有,如乐尹、乐师、乐人、泠人等。

宫廷教育职官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设置太子师,保、傅职,作为楚国辅导训育太子的职官。

如楚穆王老师潘崇,“穆王立,以其太子宫予潘崇,使为太师,掌国事。

楚平王时,“伍奢为太子太傅,无忌为少傅。”等。

武职类官员

武职类就属于大类了,因春秋战国时期,“官爵”不分,文官武官也不分。

柱国(或称上柱国)

战国时期,楚国在中央官制中,增设军事职官柱国(上柱国)一职——“楚之法,覆军杀将,……官为上柱国,封为上爵执珪。……异贵于此者何?……唯令尹耳。”

柱国是仅次于令尹的军事长官,且柱是国都的意思,因为“都”是“国”的支柱,因此曰柱国。

宫厩尹,连尹

《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楚公子午为令尹,……公子追舒为箴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厩尹,以靖国人。”

宫厩尹与令尹、大司马同列是楚国统治集团中的重要职官。宫厩尹就是掌宫内养马之官,马匹为核心军事物资,且马由王宫负责养,可见其重要地位。

连尹,有二种说法,其一为主管战车的武官,《汉书·灌婴传》有:“所将卒斩楼烦将五人,连尹一人。”其二,为管理矿产的官。

除以上官员外,楚国还有左徒,箴尹,郎尹(郎中令)等官员,称呼上与中原不同,但功能上应当相似,只不过后来的王朝行秦制,楚制也就慢慢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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