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屹鸣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近日宣布发起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301调查”。美国贸易代表戴琪声称,中国的“非市场政策和做法”摧毁了美国的钢铁、铝、太阳能电池板、电动汽车和关键矿物等行业,美国政府将考虑使用包括加征关税在内的各种贸易工具,以应对中国经贸政策构成的“威胁”。
所谓“301调查”,其法律基础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的第301条款,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对他国违反贸易协定、实施不合理或歧视性的政策和做法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采取报复措施。“301调查”的操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发起调查,时间通常在半年以上、一年左右。二是开展谈判,美国政府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与当事国谈判,要求对方改变所谓“不公平、歧视性”的政策。三是实施报复。谈判一旦破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视情宣布加征关税、进口限额、出口管制、限制投资等制裁措施,且制裁对象不一定限于“301调查”的领域、行业或产品。
历史上,美国多次对竞争对手发起“301调查”,并以制裁要挟,胁迫他国改变产业和经济政策。例如,上世纪70-80年代,为应对日本经济崛起,缩小对日贸易逆差,美国多次发起对日“301调查”,迫使其签署《美日特殊钢进口配合限制协定》,自愿限制钢铁出口,并最终在上世纪80年代末完全开放本国市场。历史案例表明,“301调查”是具有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性质的经济胁迫政策,是赤裸裸的以邻为壑和强权政治,其根本目的是以侵害他国利益来满足美国利益。
新一轮“301调查”及后续可能采取的报复措施一旦落地,将对全球经贸秩序产生深远的不利影响。比如,美国若采取加征关税等手段干扰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中国相关企业的手持和新增订单的合同执行就可能会受影响。现阶段,美方给中国的“新三样”强行扣上“产能过剩”的帽子,中美经贸关系已经出现波动,如“301调查”结束后美国掀起新一轮对华贸易战,势必进一步拱火浇油。再者,美国的单边主义行径可能导致全球航运和物流市场出现有效运力供给不足、运输成本上升等问题,导致全球供应链出现局部减供、停供、断供现象,进而压低市场预期,干扰世界经济复苏进程。以更大视野看,如美国选择向本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企业提供巨额补贴,可能会迫使更多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进而加剧现有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趋势。
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发展是国家产业政策正向激励的结果,是相关企业因应技术革新不断锐意进取的结果,是自由、良序竞争的结果,而非美方所谓“不公平、非市场政策和做法”的产物。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发展对促进国际贸易,维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符合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发展利益,绝非美方所谓的为了“破坏公平竞争、寻求支配地位、主宰全球市场”。
美国不顾上述基本事实,违反世贸组织多边规则,滥用国内立法,大搞经济胁迫,最终结果只能是损人不利己。唯有尊重经济发展规律,正视中美两国产业发展现状,重回以世贸组织多边规则为基础的世界经贸秩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美方关切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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