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缴纳保险费效力如何认定?

凡人龚律2024-04-24 00:36:34  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保险合同是一种商事合同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成立与生效应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与生效要件除非保险法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实践中存在投保人委托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代签保单的情况,该代签行为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代签行为适用《民法典》关于代理的规定,要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如果是无权代理,合同还应当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未经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追认可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保险费,在前述《保险法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即,如果投保人交纳了保险费,应认定其追认了代理人代其签名的行为,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只要确定有关法律行为系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保人缴纳了保费,一般都不会影响保单效力。如果投保人缴纳了保费,但事后又以代签名为由要求承担责任,是无法得到支持的,保险人如果以此抗辩保险合同对投保人不生效也是没有道理的。

涉及到含有死亡赔付保险产品的,必须确定被保险人知晓并同意,目的是为了避免道德风险。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一)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二)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三)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缴纳保险的追认行为并不能视为认可了所有的签字行为。

如在贾东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号:(2021)冀0609民初3133号)]法院认为,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的行为,只能作为认定投保人与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依据,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追认行为,不能视为其对保险代理人的任何签字行为均已追认。

具体为:原、被告双方对鉴定意见真实性无异议,可以证实投保单、投保提示、投保声明中“贾某东”的签字并不是贾某东本人所签,而系保险代理人代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中虽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但该条款内容是规范投保人在代理人代为签字的情形下,认定投保人与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依据,并不能片面理解只要原告交纳了保险费,其代理人的任何签字行为均可视为投保人已追认。故,对被告所称的追认“代签字”的法律后果就是追认保险条款对原告有约束力的意见不予采纳。

交纳保险费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什么关系?

合同成立和保险费的缴纳有关吗,一般是没有关系的。

《保险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的邀约,保险人同意承保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承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时候,合同成立。

而按照《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在没有法律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成立就生效了,保险合同也没有一个需要批准的程序,不属于经批准才生效的合同。因此,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然,投保人和保险人也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个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而缴纳保险费的行为也只是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投保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本身不会对合同成立、生效造成任何影响。

但也应明确,缴纳保险费的行为,在代签的情况下,可视为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且没有其他免赔事由时,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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