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重庆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再次开课,带着小学生们走进重庆法院生态司法展示馆,以及植物园、昆虫展览,一起寻觅昆虫精灵,感悟植物神奇,进行趣味普法。
“黑叶猴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独蒜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大灵猫也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沿着台阶,走进重庆法院生态司法展示馆的途中,南岸区南山珊瑚小学的同学们看到了数十种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和植物介绍,并默默地记在了心里。
“大家知道,环境污染有哪些吗?”在本次活动的讲解员——市五中法院环资法庭法官助理徐凯思的带领下,同学们开启了对生态环境的详细了解。“光污染”“声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面对讲解员抛来的问题,同学们纷纷给出了答案。
“你常听到的声音有多少分贝呢?”在展厅里,同学们饶有兴趣地翻看了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了解到耳语有10-20dB;室内说话声有30—50dB;螺旋桨飞机起飞可以达到120—130dB;火箭发射分贝更高达140-150dB。
现场,徐凯思还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帮助同学们去了解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严重后果,希望大家能提高环保意识,保护好环境。
现场,同学们还参观了南山植物园温室展区,了解热带雨林、亚高山植物,感悟植物的神奇。活动中,重庆市昆虫学会的志愿者们还带来了众多昆虫标本,为同学们讲解了昆虫的世界。
“我们应该爱护地球!”参与活动的南岸区南山珊瑚小学的胡瑾瑜称,“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地球资源看起来是无尽的,其实它是有限的。平日里,我们可能觉得随便丢个垃圾没关系,但却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伤害小动物等。”
肖国屹同学则说:“我们要保护好地球妈妈,保护好我们的长江,创造一个绿色家园,这样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生活的环境更加清新。”
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蒋晓亮表示,法庭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同时,也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向未成年人和社会公众传达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理念,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实习生智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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