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2日电(李自曼)近日,中新经纬从两家保险公司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向机构下发了《关于推进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机制、提升行业新能源车险经营水平等方面作出部署,拟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
瑞士再保险中国原总裁陈东辉对中新经纬表示,上述《征求意见稿》若实施,或进一步打开费率浮动空间,家庭自用新能源车的保费有望下降。
理论上最高可降价23%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扩大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推进新能源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按照[0.5-1.5]执行,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中新经纬表示,理论上讲,扩大新能源车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保险公司就有了更大的自主定价权,风险低的新能源车能以更低的价格投保车险,同时,那些行驶里程高、驾驶行为差、车险次数多等高风险的新能源车也更容易投保。
杨泽云表示,当前,部分新能源车面临投保难、退保贵的问题,险企则面临新能源车险亏损的状况。扩大自主定价系数,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新能源车主投保难、险企车险经营亏损的问题。
据了解,自主定价系数是商业车险保费的系数之一,自主定价系数越高,车险保费越高。目前,自主定价系数的影响因素包括车主的驾驶技术、驾驶习惯、驾龄等。
商业车险保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NCD系数指无赔款优待系数,即根据被保险人连续投保年限、出险次数,确定NCD系数值,从而影响车辆投保的费用。
此前,新能源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如果按照上述公式来计算,理论上调整后车险保费价格最高可降价23%,最高可涨价11%。
对于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扩大的实施时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各监管局应根据辖区内车险市场情况稳妥确定,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6月1日。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于新能源车险的基准费率,要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杨泽云指出,车险费率的影响因素有出险率、零整比、行驶里程、使用性质等。而对于出险率,特别是新能源车的出险率较高而导致的车险费率高的问题,一方面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更加谨慎驾驶,另一方面也需要新能源车企不断提升新能源车的智能化水平,同时,提高新能源车零配件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规模进而降低零整比,在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同时也降低损失金额。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出新能源车的零整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车险的保费下降。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行业开展新能源汽车零整比、安全指数等研究。加强跨行业交流合作,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优化和改进产品设计提供建议参考,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成本。
兼职网约车投保难问题或缓解
中新经纬了解到,当前有部分新能源车被保险公司判定为营运车而导致续保困难。营运客车保险和私家车保险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营运客车的保费比私家车要高。保障方面,营运客车保险不包含私家车保险中的火灾、爆炸、自燃等风险。此外,营运客车保险的理赔金额和理赔次数直接挂钩,随着出险次数提高,该类车辆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会下降,保费也会提升。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对于“投保难”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兜底保障机制”: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
杨泽云表示,网约车等营运车因为行驶里程、行驶路线熟悉程度等原因,其风险明显高于私家车。通过“基础+变动”的方式,既可满足网约车,特别是兼职网约车的投保困难,也可缓解保险公司经营亏损的难题。不过,前提是车主愿意如实告知名下车辆是网约车或者是兼职营运车。
陈东辉表示,目前,同一车型的家庭自用车和营运车的保费相差一倍以上。实际业务中,很多公司已经在识别按照家庭自用车承保的网约车,但家庭自用车的费率上浮系数远远不够用,而且个别车辆的费率上浮会引起纠纷而难以执行,同时网约车的费率还是严重不足的。因此,解决了网约车、营运车的费率问题,家庭自用新能源车的保费就会有较大的下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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