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很多老年人,商贩,快递,环卫等人群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低速电动车没有国标,虽然修订《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把低速电动车纳入标准,但该国标也迟迟未批准发布。
因此,市面上普遍存在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实际上都是超标车,对于这些车辆上路,近两年全国各省市都开展管理举措,从源头清理整顿,淘汰非标企业,而从道路行驶,也加强管理,虽然不直接淘汰,但也设置过渡期。
举几个例子:
1、 四川绵阳开始整治违规电动车,给出过渡期,“老头乐”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行,所谓“老头乐”,指的就是超标三四轮车。
2、 安徽合肥在2022年,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开展备案登记,设置过渡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3、 天津在2022年,发布《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其中对于违规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像这样设置过渡期的例子太多,小行家也就过多列举了,总之,超标电动三、四轮车主流的做法,就是不直接淘汰,而是设置过渡期,车辆可以限期上路行驶,这样的做法,就是让不合格的非标车也能解决上路资格问题,方便广大三四轮车的车主们。
过渡期结束,超标三四轮车有2种方案
但问题来了,现在不少超标电动三、四轮车面临一个问题,设置的过渡期已经到了或将要到来,车主和交管部门都要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解决过渡期结束的超标三四轮车,小行家就来梳理常见的2种方案,看看这2种方案,您会支持哪一种。
1、 延长过渡期,继续上路
上面提到天津超标电动三四轮车本该设置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但近期官方发布新通知,在其中明确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非标准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3年过渡期,可以用至2027年4月30日。
除了天津,云南文山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本该是2023年9月30日到期,后经过研究,延长2年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
2、 过渡期截止,坚决执行不得上路
在2024年刚开始,关注三四轮车的都知道,北京从1月1日起,禁止过渡期已经截止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另外,安徽合肥也发布通告,明确4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5月起不得上路行驶,这也是过渡期结束后,采取管理的常见方案之一。
经常有人问,过渡期结束,超标三四轮车还能上路吗?以上就是多地明确的2种方案,那么,这样的管理,都有哪些优缺点呢?
继续上路:车主欢喜,不用提前换车,减少经济损失,但却推迟了超标车淘汰的节奏,无法较早实现超标三四轮车有序退出市场。
禁止上路:超标车可以全面退出道路市场,改善因为超标三四轮车带来的隐患,但在车辆还能用的前提下提前淘汰,无疑是一种浪费。
小行家总结:
虽然说这2种解决方案,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但客观来说,这2种方案,每一种都是合理合法,小行家也认为,它们没有绝对的对和错,当然,如果站在车主的角度来说,大家更期待采取第1种方案,这样可以减少经济损失,也更能照顾车主情绪和需求,让车主感受到管理的“人情味”。
那么,对于这2种方案,你支持哪一个?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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