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体现国务院国发〔2024〕5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巴南区在保证执法有力的同时,关注营商环境的优化,坚持柔性执法,做到宽严并济,法理情理事理相融,彰显农业执法“温度”。
近日,巴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上级机关函件要求,对某公司呈开棚销售状态的“牛奶草莓”鲜样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委托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烯酰吗啉”农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在查处这起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件中,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后,鉴于当事人具有销售的涉案农产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此前未被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清案情,知错认错态度诚恳,且在收到检验结果告知后主动委托检测机构对其种植的草莓进行检测,积极消除潜在的危害因素等情形,根据法定原则和指导意见精神,并综合考量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为助企纾困,增强企业合法守法经营的信心和决心,依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上级提出了依法酌情对其适用减轻处罚建议。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后,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25000元的处罚决定。
接下来,巴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提高监督抽查的靶向性;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案后督促生产主体整改到位;同时狠抓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严查假冒伪劣和隐形成分添加等违法行为,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上游新闻谭柯实习生马源通讯员张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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