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
程序化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的行为,市场一般称之为量化交易。虽然量化交易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提升市场活跃度,但相对中小投资者而言,采用量化交易的机构投资者放大了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在一些时点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市场波动。部分机构过度频繁交易,快速报单撤单,交易短期化特征明显,有操控市场的嫌疑。
目前,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对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严格监管,建立了诸如强制登记、差异化收费、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等针对性监管安排,部分国家还将利用程序化交易实施“幌骗”的行为认定为市场操纵,进行处罚。
我国资本市场有2.25亿投资者,中小散户占比超过99%。考虑到程序化交易能够放大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差距,有必要在其报告管理、交易监管、系统安全、差异化收费等方面明确一系列要求,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程序化交易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健康发展。
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既不是要将其拒之门外,也不是听之任之,而是按照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安排。如针对大量报单撤单行为,可以采取差异化收费方法,提高其交易成本,达到限制高频交易目的。目前,证监会已出台文件授权证券交易所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并考虑收取撤单费等其他费用,证券交易所要加快落实相关细则,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彭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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