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启明鑫
4月17日,上交所公布对合肥芯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谷微”)科创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撤回申报/保荐。公司申报IPO于2023年5月5日获得受理,现已完成首轮问询回复。公司本次IPO拟募集资金8.50亿元。
芯谷微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微波毫米波芯片、微波模块和T/R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和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子对抗、精确制导、雷达探测、军用通信等国防军工领域。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军工领域的装备制造商。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022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6,00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家兵,其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43.60%的股份。
一、2022年净利润一般,产品主要用于国防军工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芯片和模组两大类,技术开发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围绕两大类产品展开。
2020-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440.84万元、9,958.21万元、14,880.7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04.15万元、3,209.85万元、4,728.33万元。
发行人产品和技术主要应用于国防军工领域,但受产品种类、公司发展路径及军工资质等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7.05%、35.11%和42.6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客户较为分散且军工集团客户收入占比较低,客户管理和开拓的难度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军品收入占比分别为91.44%、92.75%和85.76%,民品收入占比分别为8.56%、7.25%和14.24%,2020年和2021年军品和民品收入结构较为稳定,2022年公司民品收入占比显著提升主要系仪器仪表领域收入增幅较大所致。
根据公司军用领域芯片产品2022年度销售情况进行测算,公司芯片产品在我国军用领域的市场份额约为0.64%-0.75%。公司所处微波毫米波芯片细分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ADI、Qorvo、MACOM等国外公司,以及A19单位、A05单位和少数具备相应配套能力的民营企业。
根据公司民用仪器仪表细分领域芯片产品2022年度销售情况进行测算,公司芯片产品在我国民用仪器仪表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约为0.61%。
二、综合毛利率较高,且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军品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838.91万元、9.198.94万元和12.718.8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1.44%、92.75%和85.76%;民品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46.71万元、718.54万元和2.112.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56%、7.25%和14.24%。军品、民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0-2022年,芯谷微综合毛利率分别为84.00%、82.17%和79.54%,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如下:臻镭科技主营终端射频前端芯片、射频收发芯片及高速高精度ADC/DAC、电源管理芯片、微系统及模组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和服务主要领域为军用无线通信终端和通信雷达系统等。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终端应用领域、订单获取方式和市场竞争情况与臻镭科技相似,综合毛利率与臻镭科技较为接近。
铖昌科技主营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订单获取方式主要为预研项目招投标-延续性采购、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其产品定制化属性明显,通常将分别完成各功能的多款芯片组合后以芯片组的形式销售。根据不同的用户需求,芯片的组合方式不同,产品主要面向国防军工领域。公司产品主要以芯片销售为主,产品终端应用领域和市场竞争情况与铖昌科技相似,但受订单获取方式、产品销售形式差异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略高于铖昌科技。
国博电子产品主要包括有源相控阵TR组件、砷化镓基站射频集成电路等,主要应用领域为精确制导、雷达探测、移动通信基站等领域。国博电子毛利率较低的有源相控阵T组件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芯片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低,而公司毛利率高的芯片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毛利率较低的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同时,国博电子主要产品市场参与者较多,而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竞争者较少。因此,受产品结构、应用领域和市场竞争情况差异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显著高于国博电子。
综上,公司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三、报告期政府补助、税收优惠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83.81万元、1.211.74万元和1.478.1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6%、28.45%和25.57%。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政府补助的金额分别为958.02万元、1,023.88万元和1,074.6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36%、24.04%和18.59%。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958.02万元、1,023.88万元、1,059.53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0.00元、26.00万元364.08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公司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958.02万元、1.023.88万元和1,074.68万元,全部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四、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高,2022年占比超过90%
2020-2022年末,芯谷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4,319.94万元、7,060.49万元和13,604.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07%、70.90%和91.42%;同期芯谷微的坏账准备也从报告期初的236.78万元增长至报告期末的966.17万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交易所关注到,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9.94万元、7,055.10万元和13,592.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7.07%、70.85%和91.35%;(2)2022年度,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11.95%,较往年显著提高;(3)截至2023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8.29%84.44%和19.69%,包含客户以商业汇票回款的情形;(4)2022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2,190.44万元,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快速增长、2022年度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高的原因,军品、民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是否存在“背靠背”付款约定,是否存在期末突击销售、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2)报告期内各类型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期后回款中剔除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长期未回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背书贴现及到期兑付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兑付的情形;若存在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互相转换的情形,请说明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五、其他关注事项
1、关于研发费用。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25.15万元、1,762.92万元和3,999.29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及直接投入构成;(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2人、63人和96人,研发项目由研发人员主导完成;(3)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金额分别为129.13万元、218.93万元和598.20万元;(4)多个研发项目周期超过3年,且目前主要研发项目研发进度均未完成;(5)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金额快速增长。
请发行人说明:(1)研发人员划分标准、工作内容、专业背景、工作年限、胜任能力,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与生产人员混同情形,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大幅增长的原因,新增研发人员来源,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项目及取得成果的匹配性;(2)研发领料的具体过程及相应单据,报告期各期研发用材料的领用情况及与各研发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研发领用晶圆等材料及形成的样品等成果的最终去向及会计处理;(3)研发项目立项时的周期与实际进展,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时间较长的原因,研发项目目前均未完成的原因,研发项目是否存在主要工作停滞的情形;(4)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快速增长的原因;(5)公司研发项目的内控制度及是否实际有效执行,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是否能明确区分。
2、关于存货。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38.38万元、3,005.71万元和4,383.59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8次/年、0.74次/年和0.79次/年;(3)2022年末存货中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余额占比为22.39%;(4)发行人对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了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86.47万元、143.88万元和216.5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构成及存放地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的匹配情况,报告期末存货余额期后销售和结转情况;(2)公司备货周期、生产周期、库存周期、销售周期等与存货周转天数的匹配关系,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3)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对应客户及订单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及具体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及依据,未对除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之外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并结合产销率较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的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关于货币资金。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021.09万元、25,466.61万元和44,455.70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2)公司2021年12月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1,500.00万元大额定期存单;(3)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2.02万元、8.01万元和879.68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7.66万元、35.37万元和55.5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大额定期存单及投资理财产品所获收益;(4)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当期理财产品的赎回与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货币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理财产品等与投资收益的匹配性,持有的银行存款等是否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2)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名称、产品发行方及涉及的金融机构、投资标的及底层资产期限、收益率、赎回或到期时间,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的匹配性,是否履行必要的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存在违约风险;(3)发行人资金管理措施,是否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客户供应商或密切相关方的情形,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情形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输送利益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