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 美国贸易代表今天宣布,在审查了五个国家工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USTR) 提交的请愿书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政策和做法展开调查中国(中国)瞄准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力争主导地位。
“请愿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期以来试图主导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的行为提出了严重且令人担忧的指控,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实现这些目标而使用不公平、非市场的政策和做法。这些指控反映了我们在其他领域已经看到的情况,即中国利用各种非市场政策和做法破坏中国和全球的公平竞争并主导市场。” “我保证将对工会的担忧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
正如正式通知中所述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就本次调查举行公开听证会。
背景
经修订的 1974 年贸易法(贸易法)第 301 条旨在解决影响美国商业的不公平外国做法。第 301 条可用于应对外国政府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不合理、不合理或歧视性做法。《贸易法》第 301 条规定提供了一个国内程序,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该程序请求美国贸易代表调查外国政府的行为、政策或做法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2024 年 3 月 12 日,五个全国工会提交请愿书,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主导地位的行为、政策和做法进行调查。五个请愿者工会是:
(1)联合钢铁、造纸和林业、橡胶、制造、能源、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联盟、AFL-CIO CLC(“USW”);
?(2)国际机械师和航空航天工人协会(“IAM”);
(3)?国际锅炉制造商、钢铁造船商、铁匠、锻造者和助手兄弟会、AFL-CIO/CLC(“IBB”);
(4)国际电力工人兄弟会(“IBEW”);和
(5)AFL-CIO 海事贸易部(“MTD”)。
请愿书是根据《贸易法》(19 USC § 2412(a)(1)) 第 302(a)(1) 条提交的,请求根据第 301(b) 条 (19 USC § 2411(b)) 采取行动。第 301(b) 条调查审查相关行为、政策或做法是否不合理或歧视性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在考虑请愿书并根据 301 条款委员会的建议后,美国贸易代表已启动调查。美国贸易代表必须寻求与其行为、政策或做法受到调查的外国政府进行磋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要求就调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磋商。
这项新的 301 调查的潜在影响是前所未有的。中国是世界领先的造船国。中国制造的船舶参与对美国经济至关重要的产品的进出境运输,从农产品、石油和能源产品到客车、水果和蔬菜以及消费品。实施请愿书中要求的一些补救措施可能会扰乱美国经济,促使全球供应链进一步抬高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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