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被王夫人雷厉风行的撵出去后,宝玉悲伤不已。他偷偷的去看望了晴雯,虽然这也无济于事,改变不了晴雯的悲惨结局,但至少临死前见上一面,也算减少一分遗憾。
晴雯知道此一别后,再无相见之期。她哭着将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饺下,又将自己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一起交给宝玉以为念想。她让宝玉将他的袄儿脱下来给她穿,以完结他们之间的那份未了之情。她说:
“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
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脂批]:晴雯此举胜袭人多矣,真一字一哭也,又何必鱼水相得而后为情哉?
看着作者的描述,加上脂砚斋的评语,真的字字血泪,不忍细想。
晴雯之情自然更胜袭人。袭人之于宝玉,是简单的肉体之情,袭人对宝玉也更多的是自己的私心。她抓住机会,早早和宝玉有了肉体关系。她希望通过宝玉实现争荣夸耀的梦想,因此她渴望控制宝玉,让宝玉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当然,这只是袭人的痴心妄想,但她确实打着为宝玉着想的口号,干了不少损人利己的事情。比如眼前晴雯被撵就少不了她在背后的告密。
而晴雯对宝玉是真真切切的情感,是一种不谈回报的痴心,她以为她和宝玉会长长久久的相伴。所以她从来不曾有过出格之事,一心一意想着与大家相守到老,一片真心可对日月。可就是这样洁身自好的她,却被人污蔑为勾引宝玉的狐狸-精,以致遭此劫难。但纵然如此,她行事还是光明磊落,她临终前和宝玉交换信物,也无半分隐藏,让宝玉不需要瞒着别人。
面对这份风光霁月之情,袭人有知应心中有愧。晴雯是清清白白的女儿,就算担了虚名,她也是干干净净离开的,从无见不得人之处。
晴雯宝玉相见之时,曾遇上晴雯的嫂子多姑娘。多姑娘一开始百般挑逗宝玉,但她看出宝玉并非好色之徒后,倒也说了一番肺腑之言。她说:
“虽然闻名,不如见面,空长了一个好模样儿,竟是没药信的炮仗,只好装幌子罢了,倒比我还发讪怕羞。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
别看多姑娘私生活混乱,她这番话却是真理。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晴雯可不就是死于谣言和毁谤吗,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背负着一身骂名。
可惜王夫人那样高高在上的主子,却不如多姑娘看得透彻。宝玉清楚晴雯的为人,知道她被冤枉被污蔑,但他却没有保护她的能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走向人生的终点。
于他来说,人生最痛之事也不过如此了。晴雯的死,影射的正是黛玉之死,晴雯是个丫头,他尚且如此,那他日失去黛玉之时,宝玉又该是怎样的心碎。芙蓉女儿诔说是写给晴雯,但真正却是写给黛玉的挽歌。
晴雯死了,宝玉失声痛哭,他祭奠晴雯所作的女儿诔字字句句都是血泪。可后来家道中落,袭人离开他另嫁,宝玉虽有不舍,但并无悲伤绝望。可见袭人之情终究不如晴雯之情,身体之爱有人可替,唯有灵魂之爱无人可代。
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袭人既可被取代也可被抛弃,那宝钗又怎么会是特例呢。她费尽心机得来的金玉良缘,最终也不过是竹篮打水,空喜欢一场。
晴雯黛玉虽然早早离开,可她们却活进了宝玉心里,成为他生命中不会忘却的一部分。如此看来,她们得到过最真的爱,且一直被人珍视,纵然薄命也不枉这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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