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6日电海汽集团16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称,2023年营业收入8.42亿元,同比增长1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896.88万元,上年同期为净利润3936.67万元,同比下降275.20%。
财报显示,海汽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汽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及汽车综合服务3项,2023年分别实现营收5.02亿元、4907.27万元、2.06亿元,占比依次为66.30%、6.49%、27.21%。
海汽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截图
对于营收增长,海汽集团解释称,一是积极拓展燃油对外销售业务及进口车销售业务,同比增加对外销售收入4449.52万元;二是班线客运收入及客运站场经营收入同比增加3250.55万元;三是去年因响应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约2701万元,今年同期无此项减免,物业租赁收入同比增加;四是公司持续推进定制化客运业务,加大定制客运车辆投放,收入同比增加1975.49万元;五是公交运输收入同比增加1289.80万元;六是随着旅游业复苏后,机场客流量增加,今年航班吞吐量有所增长,航延收入同比增加269.36万元。
对于净利润下滑,海汽集团曾在《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解释,报告期内,随着人们出行方式多样化,传统班线客运受到强烈冲击,公司主营业务营收、效益均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培育发展的定制化客运、校车服务、城乡公交一体化、通勤车服务等新型客运业务以及汽车服务业务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不足以弥补因传统班线客运萎缩对企业造成的亏损,因此2023年业绩处于亏损状态。
海汽集团表示,鉴于母公司当年度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未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2024年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及经营支出资金需求较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日(4月16日),海汽集团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董事林顺雄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顺雄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级市场上,4月16日,海汽集团低开震荡,收跌7.18%报15.77元,最新市值5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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