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上传到高德地图的照片,却成了麦当劳一家门店的头像。有律师表示,高德地图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被侵权人可要求高德方面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
网友@夜空中最亮的星 发文称,自己的“头像”竟然“挂在麦当劳店铺上”。 截图
网友@夜空中最亮的星近日发文称,她此前为了完成高德达人任务,发布了一些评价,而她偶然间搜索麦当劳一家门店时,发现自己的“头像”竟然“挂在麦当劳店铺上”。她让朋友搜索,也发现麦当劳店铺的头像就是她曾经上传的照片。
在该网友发布的截图中可以看到,麦当劳(常德汇景中央广场店)的头像处配图是一名正在吃汉堡的女生。
该网友表示,她咨询高德地图和麦当劳了解到,“这是属于高德的行为,高德客服后面只帮我改了店铺图片,就没有回应了”。
4月15日下午,记者通过高德地图搜索发现,该麦当劳店铺的头像已经不再是上述网友的照片,更换为麦当劳的品牌标志。
4月15日下午,该麦当劳店铺的头像已经更换为麦当劳的品牌标志 截图
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高德地图相关部门。4月15日晚间,高德地图方回应称,该照片为用户参与达人评价任务自主上传,用户反馈后,业务已经将这张照片移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且民法典第1020条又规定了合理使用且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实施新闻报道;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等情况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赵良善称,就此次事件而言,高德地图方使用他人的肖像,未经他人同意,且有盈利之目的,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侵犯了他人肖像权。
他表示,被侵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179条规定,要求高德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介绍,此事中涉及的用户评论应属于消费者创作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消费者的评价是其结合自身感受写出的文字内容,具有独创性,消费者对其内容享有著作权。
邢鑫称,他查询的“高德用户服务协议”中10.3条载明:“您理解并同意,尽管有上述约定,您通过高德产品或服务上报、反馈、分享、添加、标注、纠正或以其他方式向高德提交或共享的道路信息、路况信息、路况图片、地点信息、门址信息、门牌号码、商家信息、点评信息、问题截图、纠错信息、问题反馈、改进建议或意见等内容或类似内容时,前述任何内容的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所有权及其他现行及未来法律规定的全部法律权利自您提交之时全部自动转让给高德,并且无需高德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邢鑫认为,约定高德可以无偿使用用户享有著作权的创作内容,此为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高德地图平台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著作权。根据民法典和著作权法,当事人可主张平台侵犯其著作权和肖像权,要求平台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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