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晓编
4月12日,一系列征求意见稿显示,证监会拟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上交所拟提高主板IPO上市财务指标、深交所拟提高主板IPO、创业板IPO上市财务指标。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没有提高北交所IPO财务指标的内容。
一、提高科创板IPO科创属性3项评价指标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坚守板块功能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证监会拟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进行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随同发布《征求意见的说明》。本次修改主要内容是调高三项指标:1、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 万元以上”;2、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 项以上”调整为“7 项以上”;3、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 20%”调整为“达到 25%”。
二、上交所提高主板IPO财务指标,科创板IPO财务指标不变
为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要求,拟适度提高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条件的财务指标。
一是,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二是,将第二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5亿元;
三是,将第三套上市标准中的预计市值指标从8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指标从8亿元提升至10亿元。
科创板上市条件本次不作修改。
修订后的主板上市条件,拟自新上市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尚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主板拟上市企业应当适用新的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上市条件。
拟修订后上交所主板IPO财务指标
三、深交所提高主板、创业板IPO财务指标
一是提高主板第一、二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现金流、收入等指标。将第一套上市标准的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由“1.5亿元”提高至“2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由“6000 万元”提高至“1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1亿元”提升至“2 亿元”,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从“10 亿元”提升至“15 亿元”;将第二套上市标准的现金流由“1.5 亿元”提高至“2.5 亿元”,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提升上市公司稳定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二是提高主板第三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将第三套指标的预计市值由“80 亿元”提高至“10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8 亿元”提高至“10 亿元”,强化行业代表性,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
三是提高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将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由“5000 万元”提高至“1 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的要求,突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支持规模、行业及发展阶段适应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企业上市。
四是提高创业板第二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将预计市值由“10 亿元”提高至“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1 亿元”提高至“4 亿元”,进一步提升有潜力的“优创新、高成长”企业直接融资质效。
拟修订后深交所主板IPO财务指标
拟修订后深交所创业板IPO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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