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海: 德奥商务访问之启示与机遇

大白追踪2024-04-15 10:30:35  67

本文通过介绍在德奥会见当地企业、商会,以及与中国商会和中国出访企业沟通,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商业机会并提示企业出海需要考虑因素。

作者丨王峰

中国国际商会在2024年3月组织了12家中国企事业,主要是大健康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对德国和奥地利进行商务访问,在访问期间,与11家当地机构,包括企事业、咨询机构、商会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沟通,探讨双方在中国和德国的投资机会和关注的话题,

仅以简单的概括性总结,来分享此次出访中的个人感受和建议。

一、德奥与中国的双边投资发展热情很高,机会很多

德国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关系长期以来一直非常紧密。根据2024年2月14日德国联邦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德国从中国进口额为1557亿欧元,而对中国出口额为973亿欧元,中国连续第八年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同时,德国对外投资的第一大国家也是中国,2023年德国对华直接投资总额达到创纪录的119亿欧元,比上一年增长4.3%,占德国海外投资总额的10.3%,为201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奥地利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欧洲国家之一,与中国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双边关系。特别是在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化工产品和电子产品等制造业领域,奥地利公司以高品质和创新性闻名于世。奥地利还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投入较大,拥有许多高科技创新企业和研究机构,特别是在材料科学、纳米技术和环境技术等领域,推动了奥地利的外向输出发展。

在多日的企业座谈中,双方企业对各自领域的现有成果、在中国的已经进行的投入成果、供应链安排,以及双方可能的合作领域进行了初步沟通。因为此次商务访谈以大健康为主题的相关业务为主,双方参加座谈的企业和机构匹配度很高,彼此间的沟通非常通畅,初步达成相互进一步探讨合作的深度,以及后续互访等。

虽然整体疫情后,经济复苏需要时间并考虑整体大环境的因素,但此次全部出访中国企业对德奥以及以德奥为起点辐射欧盟市场的关心程度非常高,同时,德奥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以及创新性的微创脊柱手术技术等,都可以在中国继续扩大应用并造福更多的患者,德国企业在中国的供应链布局也可以更好的对接中国头部企业和中小型制造企业。通过交流,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间希望开展更多合作的期待,民间商业机会良多。企业有热情,商业有机会,也带出另一个问题,即中国企业出海的挑战。

二、中国企业出海,需要做好预先功课

访问的当地机构有一些是商会组织,除了中国商会在德奥的机构外,还有当地重要的商会机构(如IHK Schwaben)、咨询机构(如OCO)和律师事务所(如高伟绅律师事务所)。这些机构在中国投资德奥和欧洲方面都表现出了很高的专业水平,除了自身的信息收集能力,还有其广泛的当地资源联络能力。在沟通过程中,我也注意到其中一些机构是互为支持的,这为中国企业了解当地政策和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提供了更直接和有效的方式。

另外,在后续沟通中,其中部分机构也探讨在欧洲投资的复杂性,主要是相对于中国企业沟通过程中,容易忽视困难或是把这种投资想的有些简单。我注意到一些中国企业提出要销售产品到德国或是欧洲市场。这其实是合作的一种方式。

企业出海,简单来说,合作从形式上可以是3种方式:①直接设立机构,如在当地设立100%控股公司、工厂;②设立合资机构,如设立合资公司或是工厂;或是③当地合作伙伴为主方式,如找到当地的合作方,作为进入欧盟的窗口,但中国企业不用直接资本进入欧盟。关于海外市场准入要求也可以大致分为3类型:①技术类型的市场准入要求,比较典型如REACH,RoHS等;②技术类型+政策性准入要求,比较典型的如《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强迫劳动进口禁令草案》、《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德国)等;③政策导向性要求,比较典型的是美国能源部发布的“受关注外国实体”,美国国防部要求2027年10月起禁止从中国4家企业采购等。

上述这些内容,中国企业在考虑出海时,需要尽可能地充分了解并做好考虑,做好适合自己的选择,避免之后面对技术和政策的挑战时,付出过多的成本。我们曾经在帮助一家民企出海时,提出其东南亚销售产品再出口美国和设立工厂再出口美国的业务模式,存在被认定为规避征收中国原产产品报复性关税的风险,但企业当时未予以重视。在约两年后的2022年底,公司美国分部被美国政府突击搜查,这种案例还有很多。所以中国企业一定不要把问题想的过于简单。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企业要有长久的考虑,才能做好当下出海的安全和业务的稳定发展。欧盟企业普遍做事谨慎,“三思而后行”的方法还是值得学习的。

另外,中国企业部分决策者也需要变换自己的思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在不准确的信息反馈基础上,做的决策也是容易偏差的。虽然道理都懂,但因为还是以中国人在国内的思路去考虑境外的事情,往往是“事倍功半”。就像上面我们提示的企业出海项目中,企业损失不仅仅是律师费用,而且整个投资的商业目的都可能根本没有实现,其损失是巨大的。

三、结语

在此次出访中,德奥机构,特别是咨询机构,大致回复中国投资上述地区基本没有受到太多的障碍,这也是得益于这些机构的专业辅导,另外重要的信息是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可以利用东部欧洲地区的成本优势和欧盟一体化的管理,在当地有针对性的安排成本中心机构和利润中心的销售机构等。

而我们在帮助企业出海时,帮助企业规划的重点也是整体的交易架构和供应链架构,这涉及到税赋、市场准入(劳动、环保、资质等等)、交付和支付方面的各种问题,当然,利用国际贸易规则,让利润合理合法的流动也是必然。

部分企业家在参观和座谈后表达出了相同的看法,即中国企业的确是强大了。的确没有比较就没有发言权,有了比较就知道差距和问题。中国出海已经是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必然,但现在也的确还是在初始阶段,希望中国企业在中国强大的同时,也能够安全和有效的出海,也希望中国国际商会等机构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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