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周网约车要回老家 扣除违约金司机得给公司倒贴钱

青岛信网2024-04-15 10:10:14  130

信网4月15日讯(见习记者 王暖暖)今年春节后,李先生从老家回到青岛,正好在找工作的他,看到了BOSS直聘上青岛铭星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铭星嘉”)正在招聘网约车司机,8000元到13000元的薪资引起了他的兴趣。经过面试后,李先生应聘成功,并同青岛铭星嘉签订了三个月的租车合同。可当一周后李先生不得不回老家时,自己剩余时间的租金以及这一周跑车的提成却拿不到,甚至还要倒贴给公司钱。但青岛铭星嘉方面表示,李先生签订的合同中车辆租期为三个月,现在只用了一周就要退车,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就该扣除违约金。

李先生的工作内容就是在高德地图的平台上接单,接单的账号由公司提供,自己只按照提成挣钱。截止到2月29日,李先生一共完成126单,单量收入2102元。“我刚开始做,其实这样的收入我觉得还是可以的。但当时家里有事,需要我赶紧回老家,我就和公司提了离职。”

李先生告诉信网,当初自己和人事说明原因后,曾问及自己的单量收入以及剩余1000元租金的事,当时对方表示尽量在一周之内将钱给他。但一连好几天过去了,这笔钱却迟迟没有动静,李先生再次致电公司,希望解决自己佣金和押金的事情,但截至目前,李先生都未收到任何一笔钱,“我后来也几次打过电话问过,最后直接告诉我,是总部不同意退钱,还拿合同说事,说我违约3000元一分不能退,按照合同我还欠他们还几百块钱呢。”

李先生入职时只交了租金没交押金,现在提前解除合同,就是要扣除违约金的。”青岛铭星嘉的负责人吴先生解释称,即便司机要离开公司,公司只是将接单的账号收回,但租赁的车辆可以由司机继续使用,直到租期到期,“但是像他这样司机不干了,车也不租了,就属于违约。”

根据李先生签订的租车合同,租期大约剩11周,租金为11000元,按约定的30%违约金计算,约为3300元,而李先生要求退还的租金和未结算的薪资还不够违约金的钱数。

“我知道合同里有违约金的规定,但是我提出离职的时候,人事也没跟我说要扣钱。”对于这笔要扣除的费用,李先生感到很委屈。在李先生看来,自己租车的目的是从事网约车司机的工作,并非只是用一辆车:“相当于是我要工作,所以租了一样劳动工具,现在工作不干了,我还要为这个工具买单吗?”

针对李先生一事,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认为,一般合同中都会约定好相关违约责任,违约金额最高不可超过总金额的30%,所以青岛铭星嘉所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并没有超出限制,所以如果是李先生单方面违约,那么公司确实有追回违约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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