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家提醒: 无意间危害国家安全, 也会面临处罚

央广网2024-04-15 10:15:10  132

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费权 实习记者徐爽)提到国家安全,很多人会联想间谍、特工、战争等,觉得离自己太遥远。实际上,“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众多细分领域。

那么,究竟何为国家安全?为什么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无意间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会受到处罚吗……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李卫海教授(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周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央广网特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李卫海教授,为广大公民普及国安法律知识。

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2014年,总体国家安全观被提出。十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创新引领下,我国的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李卫海教授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大势,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和当代中国安全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战略文化结合起来,创造性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二条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内涵,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一个总体’‘十个坚持’有机融合、有机统一,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他说,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是“总体”,强调“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

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等“十个坚持”。

五大类法律共同护卫国家安全

“近日国家安全机关披露的案件与往年相比,涉及范围更广、更具针对性,手段也更加隐蔽。除国家安全传统领域外,如今的互联网时代,科技、网络等领域安全风险凸显。而且,关乎国计民生和未来发展的能源、粮食以及气象等新兴领域也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重点。”李卫海教授表示,国家安全的内涵在不断延伸,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

“为此,我国在不断推动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他介绍,目前,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构建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2015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引领,立法机关专门出台修改20多部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大致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起坚实的国家安全法治屏障。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国家安全条款。这是制定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基本依据。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是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即《国家安全法》。它构建了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框架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格局,为统筹推进各领域国家安全立法奠定了基础,为全面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国家安全基本法;

再是,专门领域的国家安全法律。目前国家安全涉及较多重点领域,我国均进行了专门的立法,如《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

还有,统筹性的国家安全法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五大统筹,相关的立法旨在构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的格局,既考虑发展问题,又考虑安全问题,例如《黑土地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国防交通法》等。

最后,为保障性的国家安全法律。当今世界并不太平,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复杂。为了应对这类风险与挑战,我国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等法律。

“以上五类法律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部分,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特别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工具、法律武器。”他表示。

普通人与国家安全究竟有多近?

“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最重要的信息表现形式,是国家的核心战略资源。只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李卫海教授表示,在维护国家安全中,保守国家秘密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然而,近年来发生的窃密泄密案件却表明,一些人无视国家安全和利益,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组织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给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工作、生活与国家秘密无关,因此毋须防范。殊不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组织瞄准的,不仅仅是涉密人员,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间谍的策反利用对象。毕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组织为了搜集掌握我国信息不择手段,一切可能获取情报的方法,都可能被间谍利用。”他介绍,虽然普通人不掌握国家秘密,但是间谍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对其进行技能训练、势力培植,将其培养成搜集、窃取我国国家秘密的“棋子”“帮凶”。

比如去军事重地周边拍照,在重要地点非法测绘,到涉密单位附近回收废品、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期间一旦“棋子”幡然醒悟想退出,间谍则会拿已掌握的情报作为把柄,采取威胁、讹诈等手段逼迫“棋子”继续为他们效力。而更为可怕的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大幅降低了间谍的策反成本,日益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国国家秘密的重要渠道。现实中,间谍一般是“普遍撒网、重点捕鱼”:他们会在网上广泛搜集信息并分析研判,随后以各种名目接近策反对象,再一步步请君入瓮。

他提醒,“不要认为国家安全离自己很远,一定要警惕起来”。

危害国家安全或面临刑事处罚

“国家安全举足轻重,触犯国家安全底线、侵犯国家安全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会受到严惩,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不容小觑”。李卫海教授介绍,无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客观上的确进行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实际的危害结果,都可能会受到处分、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他表示,间谍罪、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不以事实上完成间谍组织交付的任务、国家秘密情报流至境外发生危害结果是否等作为成立要件,无论是否有这些危害结果,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即构成本罪且既遂。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被境外情报机关策反,而是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手机时,忽略了手机摄像头正对着桌面的涉密文件;发朋友圈时,标注了身边敏感地区的地理位置等,这些看似“无心之举”很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产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这种危害国安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关处罚”。

“因此,广大公民一定要筑牢国家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时刻警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避免间接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供帮助。”他提醒广大市民,要好好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一定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了解泄密的危害性和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后,还需要自觉守法,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其成为我们的行为习惯和价值取向。并且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及时通过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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