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骗人, 只是套路深

崔哥商业说2024-04-10 11:30:00  101

“保险都是骗人的”

这是一部分人根深蒂固的认知,面对有这种认知,你即使不认同也大可不必较真争辩,免得落得个大家都不愉快[偷笑]

为什么“保险都是骗人的”

这大概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历程有扯不开的关联:

1,中国的保险业还很年轻

建国以后的内地保险的大致发展历程: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独家经营,隶属国务院;

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立即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79年提出逐步恢复发展保险业;

1995年保险法才出台;

2002年,保险业进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过渡期,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全面展开,新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我国保险业重新站在一个发展的历史起点上。

所以,中国的保险业满打满算的发展也就才二三十的时间。

“一个才二三十年的企业要给你一个几十上百年的承诺”,这多少让人觉得不是那么舒服。而且国人对于保险的认识也不够成熟:保险分很多种,不是姓“保”就“啥都保”

2,“代理人模式”的引入,保险销售“乱像横生”

1992年,友邦在大陆首次引入寿险代理人制度,这个制度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但是也引发一些“乱像”。

1997年,中国保险市场全面扩张,大批人涌入这个行业。代理人的残酷竞争现实让高学历者纷纷退出,于是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有的代理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卖的是什么类型的保险,靠“人情”,靠“忽悠”卖给你的保单可能并不适合你,虽然保单本身都会把所有的保障范围写的很清楚,但是相信没几个人会细看,也未必看得懂,买保险的人只会觉得“啥都能保”,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的。

我们以为买了把“手枪”,结果想起来要用的时候,一扣扳机发现是个“打火机”。

这TM不是骗人吗

但其实,“它本来就是个“打火机”啊[呲牙]

其实,保险并不骗人,保险合同是一本很严谨的法律文件,里边的责任义务都很清楚的列举,只是这本“说明书”我们看着有些费劲,而卖给我们保险的人可能也没考虑到我们真正的“需求”。

真要说保险骗了我们,那大概是“欺骗了我们的感情”

保险不骗人,只是“套路深”

为什么又说保险套路深呢?

那就要说说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逻辑了,保险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三个差额”:死差,费差,利差

死差益是指实际赔付金额低于预期赔付金额时的盈利。

费差益则是指保险公司实际运营费用低于预期时的盈利。

利差益是指如果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其预定的利率,那么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成为利差益,为保险公司带来额外利润。

说的通俗一点吧,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在确定你需要缴纳的保费的时候都要参考平均寿命表,公司的运营成本,公司投资获取的收益等等因素严格精算出来的。所以他们肯定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套路之深”不是你我这种“小学毕业都困难”的人能看明白的(开个玩笑[呲牙])。

举个例子:以市场上的年金保险为例:

如图是某某行门店摆的年金险的广告,我们可以算算它的内部收益率(IRR,可以理解为长期持有的每年的复利收益率)

以下是产品的IRR测算:

王女士活到

80岁IRR: -5.21%(没看错是负的)

90岁IRR:-0.69%

93岁IRR: 0%

100岁IRR: 1.09%

120岁IRR: 2.42%

有没有觉得,这种产品不像是在理财,而更像是许愿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年金保险都是这样,有的年金保险的长期IRR可以到2.5%-3%甚至更高,是有挑选的空间的。

那2%-3%的年化复利值得吗?这就要因人而异了。从投资属性去评价的话,如果你读过我的置顶文章“2024年理财收益达到多少算及格线”中关于“必要收益率”(投资人能接受的最低收益率)的介绍后,就会发现2024年的必要收益率在6%以上,那这2-3%的收益显然是低了。

但是保险的价值应该弱化“投资属性”,关注“功能属性”,我上文也说了“保险是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件”,除了投资收益以外,保险的更大价值在于它的“确定性”,“资产隔离功能”,“杠杆效应”,“不可争辩的婚前财产”,“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等关键字体现出来的人性需求和不同生命阶段的财务规划需求,迫于篇幅,这里就先不详述了[呲牙]

那么,你被保险“骗”过吗,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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