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贾骥业 记者 朱彩云)4月12日晚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在2024年至2026年,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通知》指出,申报试点的主体应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不含市辖区)。其中,充换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程度较低、具有较为完整的规划布局方案、具有适宜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场景、具备充足的供电保障能力等为主要参考的申报条件。
此前,财政部曾表示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支持上述试点工作,此次发布的《通知》也对上述内容作出明确。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将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210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