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允许每年可以更改一次性别, 跨性别者可出入任何更衣室

土澳的生活2024-04-13 23:44:09  50

德国联邦议院于本周五表决通过了《性别自决法》(Selbstbestimmungsgesetz),该法律旨在简化在政府登记处更改性别身份的程序。

从今年8月1日起,身份证上的男性、女性或其他类别不再必然与生物学事实有关。“性别认同”一词(即自我感知的性别归属)曾经仅由性别活动人士使用,而现在正在成为法律。

该法律由联邦家庭部长 鲍斯(Lisa Paus,绿党)和司法部长布施曼(Marco Buschmann,自民党)共同起草。该法律得到德国所有主要妇女政治组织的支持。

在这个《性别自决法》通过之前,现行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一个人想改变登记的性别,必须经过两名心理医生的评估并获得法院许可,才能正式更改自己的名字和性别。

而刚刚通过的《性别自决法》,则将允许通过简单的程序进行这一转变。新法律将跨性别者定义为不认同出生时被指定的性别或不完全认同该性别的人。新法律还将适用于那些不认同只有男性或女性二元性别的人,即非二元性别者。

新法律允许人们每年最多一次更改自己的性别和姓名。申请人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登记处所要进行的更改。未满14岁者,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14岁者可在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下自行提出申请。如果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那也不是最终结果,需要继续由家庭法院裁定。但更改正后的姓名“不违背儿童的福祉”。

同时,新法也规定,对于带有女性更衣室及淋浴室的健身房等设施的经营者,自行决定谁有权使用这些设施。比如跨性别女性即使外观条件完全男性,只要经营者允许,即可自由以男儿身使用女性更衣室和淋浴室。

新的《性别自决法》引来了一些争议,首先是女权活动人士伊莎贝尔·罗纳 (Isabel Rohner) 反对新法。

她指的是新的《性别自决法》的“禁止披露”条款;这一条款禁止公开公民的曾用性别和名字 - 除非有“特殊原因”。

罗纳称该法律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妇女权利的最大倒退”,是“民主的耻辱,特别是在《基本法》颁布 75 周年之际。”

罗纳在周五联邦议院就新法进行辩论时在议院门口组织了示威游行。现场参加的支持者大多是超过40岁的女性。

她们举着的牌子上写着:“你感受什么性别没人拦着,但以罚款强迫其他人接受你的感受并不符合民主。”

而就在反对示威活动的旁边,新法案的支持者组成的团体人数却显然更多。包括更多的男性,以及跨性别女性和男性。平均而言,参与者的人数更加年轻。他们来到议院门口,是为了看《性别自决法》辩论的现场直播。

辩论期间,绿党的两名跨性别女议员泰莎·甘瑟尔 (Tessa Ganserer) 和尼克·斯拉维克 (Nyke Slawik)坐在绿党党团席位的最前排:

斯拉维克在辩论中表示,她在十年前根据先前的变性法办理了变性程序。但依然在每次身份证检查时都被问到照片是不是本人。“每次我都必须解释那个男孩就是我——我对此感到厌倦。”

斯拉维克表示自己花了两年时间,与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经过地区法院的审判,才最终实现了姓名和性别的更改。“作为一名跨性别者,我们一次又一次地体会到,我们的尊严是一个急需谈判的问题。我们必须忍受变性法等不人道的障碍,才能成为我们自己。”

斯拉维克认为,通过《自决法案》,联邦议院正在“迈向更加自决社会的第一步”。

而瓦根克内希特联盟BSW的莎拉·瓦根克内希特明确持反对态度。

她在演讲时讽刺说:“多年以来,数百万公民无疑翘首以盼这一巨大的自由成果——每年都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性别。”

瓦根克内希特表示:“如果男性仅通过言语行为就可以宣称自己是女性,那么女性的权利和安全空间将成为过去。许多女孩在青春期与自己的身体变化作斗争,而现在她们被建议直接说自己是男孩。

瓦根克内希特认为新法律是一种的对女性的厌恶,是让父母和孩子成为只对制药游说团体和制药行业有利的意识形态的小白鼠。“因此,BSW 对这种危险的疯狂行为说‘不’。”

最终,有374 名议员投了赞成票,251 人投了反对票,11 人弃权。社民党、绿党以及左翼党均没有反对票,只有极少数的弃权票。而在自民党议会党团中,有九名议员投票反对该法案。

反对派一边,联盟党中只有一人投了弃权,其他都是反对票。AfD 议会党团和 BSW 党团则一致投票反对这项法律。

当得知新法案通过后,联邦议院外的新法案支持者们已经开始演奏电子音乐,有人对着麦克风高喊:“我们现在要开派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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