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一名无臂男子未带残疾证进地铁遇阻,地铁方面回应后争议未能停止,同时一些网友开始指责无臂男子有团队拍摄,甚至怀疑其有mcn炒作,那么这件事怎么看?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情比较简单,是有一个无臂男子李先生发了一段视频,展示他进地铁站遇阻。这个事儿后来引发了讨论,然后武汉地铁发了一个回应,但是这里边说是“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然后很多人又觉得这是规定的问题,怀疑地铁甩锅。
这时候很多人就发现,李先生进地铁的时候,其实工作人员都已经提出自己帮忙买票了,就觉得这个工作人员态度其实很好了,认为李先生是不是故意难为人家。
同时一些网友注意到发布视频的李先生明显是有人帮忙拍摄的,也有网友发帖指责,于是就有人怀疑他是不是有mcn机构,认为是故意炒作,目的是直播带货。
那么后续李先生也发了视频,说因为国家去年颁布了法律他想体验一下,只是想代表残疾朋友发声,自己知道残疾人的不易,所以觉得可以更加优化这个规定。
这个事儿我觉得特别有趣,简单说说看法供参考。
我从个体、媒体和制度三个层面来讨论。
个体层面,我会认为这位李先生是想做舆论监督但是又没有专业知识,结果导致舆论反转。
我个人很愿意相信李先生是想为残疾人发声,我也理解作为残疾人的不容易,但是很明显李先生这个视频是有策划属性的,不同于网友的随机拍摄,这个我相信大家都没有争议吧,他自己也说了是体验,这个实际上就是一个舆论监督了。
但是他可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遵循舆论监督的最小伤害原则,就是你曝光一件事,目标究竟是什么,是说这个工作人员不讲道理,还是想说地铁规定不合理?还是想说不应该有查证这个限制?我现在怀疑他发之前未必想得很清楚,所以他引发的讨论是发散的,其中就包括工作人员被部分网友辱骂,这个显然一开始没有考虑规避。
那么如何实现最小伤害原则呢?从他这个选题看,我认为有三个办法,最简单的就是多去几个站点,当然最好不要局限于地铁,比如公交也试试,如果有其他地方也试试,看不同地方对没有带证件的残疾人是如何接待的,那也可能有的地方有好办法,也可能都不行,比如地铁十个站都不能进,那就不是工作人员个人的问题,而是制度有问题了。
其次可以考虑做深入对话,比如找一个地铁工作人员,跟他聊聊为什么不能进,如果让他进了会有什么样的处罚,这也是把问题归因到制度而不是个人选择。
第三可以给地铁公司打电话询问相应的规章制度,提出问题看地铁公司有没有好的办法,也是归因制度。
当然了,有的网友可能会说,人家又不是专业的,又是个残疾人,你按照媒体标准要求是不合理的?
但是媒体这个标准是为什么要制定呢?或者说为什么要有最小伤害原则呢?当然表面上说是职业道德,但实际上也是为了规避风险,一旦你把日常的分享行为加入策划属性,进入到有制作有表达的舆论监督领域,你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舆论风险是激增的,媒体行业用了大概二百年踩雷,才总结出来一些工作原则,不是说没有道理的,这种舆论监督工作就是刚入职的记者也不建议独立完成,也是有老记者带才行的。
所以我以前提过,原则上不太建议个人去做舆论监督,虽然说现在人人有麦克风,但是不一定人人都有专业知识和抗风险能力,他这次还好只是有一点舆论争议,毕竟他是个残疾人不会把他怎么样,但实际上做舆论监督搞到被告上法庭也是有的,所以个人不建议。
另外我提醒一下,媒体还有个原则叫采编与经营相分离,你如果做舆论监督,最好这个账号跟你直播带货的账号分开,否则舆论风险就很高。
当然这就说到媒体层面,我觉得是个老问题了,就是搬运视频不完整,我目前找到的比较早的是后浪视频做的一个48秒的报道,其实还是采访了李先生和地铁公司,但是没有展示地铁工作人员要帮他买票这个细节,这样等于忽略了地铁工作人员尽力为其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努力,这样其实是误导了一些人的。
之后有的媒体做评论的时候,恐怕就是只看了这批报道,于是就评论说地铁工作人员要求他自证是残疾人,但实际上人家没有这个意思,人家也相信他是残疾人,只是他没有带证件,所以愿意出钱帮他买票。
当然了,评论的问题其实源头还是在报道,只能说这个报道不全面,也没有想要解决规则问题,就你这么报道,普通人都会觉得这是工作人员不知变通,结果把评论大V也给带沟里。
要说李先生不是专业的,后浪视频的理由是什么?我很好奇。这里我对后浪视频这篇报道表示谴责。
第三个就是规则制度层面,这里其实有一个博弈问题,当然我并不确定地铁公司是这么想的,这里只是说一种思路。
在我看来,要求查验证件表面上看是不信任乘客,但实质是不信任地铁工作人员,就是担心地铁工作人员会随意放人进去,于是规定了他们必须查验证件,本质上是保障一种地铁运营秩序,也是对公共投入的最优化。
而在极端情况下,就是一个明显是残疾的乘客,没有带残疾证,实际上从这个视频展现的操作是工作人员可以垫付票款来解决。
那么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博弈,就是如果取消查验残疾证的规则,会有多少人冒充残疾人实现逃票,这个损失是多少?对秩序的影响如何?
那么查验证件,遇到上述极端情况的可能是多少?如果说为了解决上述极端情况,对规则做改变的成本是多少?
比如说我需要给每天几个名额可以不用查证,那这个人力管理成本是多少?或者我们设置人脸识别系统,这个成本是多少?
要知道我不是要改这一个地铁站,是所有地铁站都要改,我也不是就面对这一个人,是我所有的工作人员面对所有乘客,注意不是仅有残疾乘客,是所有乘客我都要去考虑的一个应对,我并不知道残疾人乘客哪天从哪个站的哪个入口进来,所以这种制度应对是全天候全员的。
所以你会发现从这个角度看地铁公司说是现场应对问题,其实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当然我并不确定他们就是这么想的,但是假设从成本核算角度,去修改规则的成本要远高于灵活应对一个既不带残疾证,又不愿意你替他买票还要乘坐地铁的乘客,这个情况对于地铁日常运送的旅客数量来说是一个超级极端的罕见,于是这个问题显然是要改进现场应对而不是去修改规则。
这个事情倒过来说,如果这个极端情况明明可以靠工作人员的周到服务解决,你非要去修改规则和制度,你觉得这个合理吗?
再次强调我并不是说地铁公司一定是这么想的,只是说有一种思路。
那可能有人要问了,难道地铁规则就不应该改么?
这你看怎么考虑了,比如说刚才的这个计算里其实没考虑一个因素,就是残疾人的尊严,我们每一次对残疾人的区别对待,其实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次尊严的剥夺,都在强调他们跟普通人的不同,强调他们需要更多关注更多的爱心,如果我们对待肢体残疾的人像对待左撇子,对待盲人像对待有近视眼的人,对待聋哑人像对待说不同语言的人,对他们来说才是最理想的。
那问题就是我们为了实现这个值不值,有没有这个必要?
那这个问题就见仁见智了,因为这个成本不光是地铁公司来付,可能需要全体纳税人来付的,不知道李先生做视频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诸位媒体同行又有没有考虑过呢?
实际上李先生在视频里也提到,有的残疾人可能壮了很久的胆,但是因为遭遇到查验证件的问题,可能就再也不出门了,那这种情况又怎么看呢?
其实社会治理上很多问题都是这样,你看上去是一个人一次行为的事情,但背后可能是一整个运转系统的问题,并不是某个人坏、眼瞎导致的,但往往对个体的道德批判总是最容易的,希望大家不要太贪图这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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