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服含义
“五服”有多种含义:
其一:丧礼-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其二:亲疏-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其三:“五服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
其四:祭祀-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吉服
二、五服其一:丧礼-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
即斩衰(cuī)、齐(zī)衰、大功、小功、缌(sī)麻五种丧服。
1.斩衰
五服最重丧服,用极粗生麻布制成,丧服上衣称衰,下衣称赏,衣旁与下边不缝制,因此叫斩衰,斩即“不缝”。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斩衰
明朝以前,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明朝以后,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2.齐衰
齐,下衣的边。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衣裳分制,断处缉边,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齐衰”,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服期分三年、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齐衰
《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齐衰四个等级:
·父卒为母,为继母,母为长子,服期三年。
·父在为母,夫为妻,服期一年。又称“杖期”。服丧时手中执杖(俗谓哭丧棒)。
·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孙女为祖父母,服期一年,不执杖,亦称“不杖期”。
·为曾祖父母,服期三月。齐衰时,男子戴丧冠,女子用丧髻。另有绖带、绳履。
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
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3.大功
用粗的熟麻布制作,亦称“大红”。服期九月。
大功
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史记·孝文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
《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清史稿·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
4.小功
用稍粗的熟麻布制作,亦称“上红”。服期五月。
小功
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
5.缌麻
用稍细的熟麻布制作。缌麻是最轻的丧服,表示与死者的关系近乎边缘。服期三月。
缌麻
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
6.袒免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即所谓“素服”,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另,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么“袒免”即可。
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
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无服亲。
《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7.“准五服以制罪”原则
西晋律法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五服制罪”的原则实质上是“同罪异罚”的原则在家族范围内体现,它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
·亲属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
·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相奸,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
·亲属相盗,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有犯,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三、其二:亲疏-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五服也指代五辈人,自身往上推五代,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五服之内为亲”。
1.五服
古代一夫一妻或妾,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
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
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
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荣国府贾政与宁国府的贾敬。
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2.十八代
《尔雅·释亲》:“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即祖父),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礽孙,礽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
十八代
3.九族图
九族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
九族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九族(百度图片)
烈祖 六世 六世亲属竭矣
天祖 五世 袒免 五世袒免,杀同姓也,
高祖 一代 一服 四世 缌亲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
曾祖 二代 二服 三世 小功亲
祖 三代 三服 二世 大功亲
父 四代 四服 一世 衰亲
己 五代 五服 己
子 六代
孙 七代
曾孙 八代
玄孙 九代
来孙
4.出服
出服,即出五服,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同姓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之外为“疏”,亲情渐淡,改变已大,准予通婚。
四、五服其三:“五服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
指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
《国语·周语》云:“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
《书·康诰》:“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
其中,甸服、宾服、要服属华夏核心区;荒服属夷狄之地;推论,要服属华夏边境,是华夏与夷狄缓冲地带。
《尚书·禹贡》:
“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禹贡九州图(来源-全历史)
1.甸服作用
王畿周围500里为“甸服”,甸服每百里地区都有着不同功能:
①王畿外100里缴纳带秸的谷物;
②王畿外200里缴纳禾穗;
③王畿外300里缴纳去掉的禾穗;
④王畿外400里缴纳带壳的谷子;
⑤王畿外500里缴纳无壳的米。
2.侯服/宾服封地范围
“甸服”以外五百里为“侯服”,侯服第100里是卿大夫的封地,侯服第200百里是男爵的封地,侯服其余300里是诸侯王的封地。
九州山川图(来源-奥古说历史)
3.绥服文教之别
“侯服”以外五百里为“绥服”,绥服300里对百姓兴文教,绥服其余200里则对百姓兴武学。
4.要服百姓之别
“绥服”以外五百里为“要服”,要服300里是夷人们的居住地,要服其余200里是犯人的流放地。
5.荒服作用
“要服”以外五百里为“荒服”,荒服300里是蛮荒地带,用于隔离中原与夷狄,荒服其余二百里也为犯人的流放地。
五、五服其四:祭祀-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吉服
吉服,古祭祀时所著之服。祭祀为吉礼,故称。
这五服主要根据衣服的制式、颜色、配色、图案等加以区分。
《周礼·春官司服》云: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gǔn)冕;享先公,飨射,则驚(bì)冕;祀四望山川,则毳(cuì)冕;祭社稷五祀,则絺(chī)冕;祭群小祀,则玄冕。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侯伯之服,自驚冕而下,如公之服。
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候伯之服。
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
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
由上述可知,周朝时,自王至士共15套吉服:
王(大裘冕、衮冕、驚冕、毳冕、絺冕、玄冕)
公(衮冕、驚冕、毳冕、絺冕、玄冕)
侯伯(驚冕、毳冕、絺冕、玄冕)
子男(毳冕、絺冕、玄冕)
孤(絺冕、玄冕)
卿大夫(玄冕)
来源-爱手绘的小裁缝
1.大裘冕
大裘冕,简称“裘冕”、“大裘”,祭祀上天及五帝所穿的礼服,为冕服中最贵重者。大裘冕与其他五冕差别较大,大裘冕无旒无章,大裘为黑羊羔皮所制。
大裘冕(来源- 周山文化)
冕服(来源- 周山文化)
2.衮冕
祭祀先王时所穿的礼服。
衮冕十二章十二旒,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织于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绣于裳;十二旒冕,前后共二十四旒,每旒十二颗玉,共计二百八十八颗。
衮冕,是指的衮衣和冕,是中国古代皇帝及上公的礼服和礼冠,是皇帝等王公贵族在祭天地、宗庙等重大庆典活动时穿戴用的正式服装。
明洪武十六年定衮冕制度,明代衮冕是历代以来唯一在文献、图样、绘画和出土实物几个方面都有详细资料存世的皇帝大礼服。
亲王上衣绘火、山、龙、华虫、宗彝5章花纹,下裳绣藻、粉米、黼、黻4章花纹。共9章,九旒冕。
亲王以下就不能称为衮冕了,因为不绣龙,但明代都称为衮冕。
世子七章,八旒冕。郡王五章,七旒冕。
朝鲜曾获赐五章衮衣。后建文赐朝鲜以郡王爵服亲王服,遂为定制。
衮冕还有比喻“登朝入仕”的意思。
《仪礼·觐礼》:“天子衮冕,负斧依。”
《周礼·夏官·节服氏》:“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
明朝皇帝冕服(来源-百度百科)
明朝皇帝常服(来源-百度百科)
3.鷩冕
祭祀先公、飨、射时所穿的礼服。
鷩冕七章,华虫、火、宗彝织于衣,藻、粉米、黼、黻绣于裳。
4.毳冕
祭祀四望山川时所穿的礼服。
毳冕五章,宗彝、藻、粉米织于衣,黼、黻绣于裳。
5.希冕
也作“絺冕”、“绣冕”,祭祀社、稷、五祀时所穿的礼服。
希冕三章,粉米织于衣,黼、黻绣于裳。
6.玄冕
六冕之中,玄冕最卑,亦称“裨冕”,祭祀林泽百物时所穿的礼服。
玄冕一章,衣为玄色无纹饰,黻绣于裳。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