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不再有用 法庭明确要这样办! 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关村在线2024-04-11 10:09:00  78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司法解释旨在对“假离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问题进行规定,并于4月30日前接受公众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打赏行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已打赏款项。而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打赏行为时,即使法定代理人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也应无效。

对于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打赏的行为,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存在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引诱用户打赏,则另一方有权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并要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进行打赏且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则另一方有权主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或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夫妻双方等相关主体在使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打赏时的权利和义务,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夫妻财产分配以及保障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公众可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征求意见,并提出自己对该司法解释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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