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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9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被罚款155万元,三名客户经理被警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长期滞留账户;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被挪用于归还专项债利息;对公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置换住房按揭贷款;理财销售人员代理客户在手机APP上购买代销理财产品。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罚款155万元,对金超(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客户经理)警告,对徐丽娅(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客户经理)警告,对梁英娜(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客户经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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