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烟花失火致1死案开庭:两男子被控失火罪,家属曾质疑消防栓无法接水

上游新闻2024-04-09 10:45:58  128

2024年1月30日晚,贵阳市东山壹号小区发生一起烟花失火案,致14楼72岁老人曾某某被困后死亡。事后,家属在网络发帖称,楼道内消防水带连接不上消防栓导致无法及时自救,质疑小区如何通过消防验收,引发全网关注。

4月8日下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被害人曾某某家属处获悉,该事件中燃放烟花的两名男子日前因失火罪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建议对两人量刑3年有期徒刑。昨日(4月7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今年1月30日,贵阳市东山壹号小区发生一起烟花失火案,因消防栓无法接入水管致业主无法自救,引发网络关注。受访者社交平台截图

据家属介绍,检方指控称,1月30日晚,李某甲、李某乙前往东山壹号小区的妹妹家中祝贺对方乔迁新居。当晚21时43分,在应当预见高层建筑附近燃放烟花可能引发火灾的情形下,李某甲、李某乙仍在东山壹号2栋4单元楼下(燃放地距离单元楼不足10米)违规燃放烟花,烟花火星溅入该单元楼14栋1403室主卧,引燃室内可燃物,导致1403室起火。火灾造成两人受困,过火面积13平方米,被害人曾某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505元。鉴定显示,曾某某死亡原因符合火场中吸入有毒气体导致死亡。

检方认为,应以失火罪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两被告人在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检方建议法院判处两人3年有期徒刑。

“我们认为量刑过轻。昨日庭审中,我们的代理律师认为,即使两人认罪认罚,也应该量刑4至5年。”曾某某儿子刘先生告诉记者,抛开刑事审理部分不谈,“他们家人在出事后一直未向我们家属道歉,直到检方正式批捕以后对方才想要沟通。而昨天庭审中,只有一名被告人向我们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4日清明节当天,刘先生曾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通报事故进展,称小区消防设施整改比如消防登高作业面、消防回车场及消防控制室的整改,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而火灾事故综合调查报告也没有进展。

刘先生称,他发布视频后,当地相关部门告知其将加快整改进度,“事故综合调查在市里,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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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10)
  • 一介腌臜泼才2024-04-09 11:36
    引用10
    事不是最近,但查证,审判走流程要时间,最近判决。
  • 是刘桂莲2024-04-09 11:28
    引用9
    俩人如果犯失火罪,那么消防接不上导致没水及时灭火,犯什么罪?
  • 阿政(国服马超)2024-04-09 11:19
    引用8
    唉,总有人想碰侥幸,不拿安全当回事,等出事了,后悔也晚了。在这起事件中,这个烟花爆竹完全可以不用放,可他总认为没事!消防检查形同虚设,只听汇报,走过场,坏菜了吧?
  • DH玉玉2024-04-09 11:15
    引用7
    希望查查花果山,楼那么密集
  • 寻寻觅觅侃数码2024-04-09 11:14
    引用6
    开发商 监理公司 牵扯很多……
  • 直通汇聚2024-04-09 11:11
    引用5
    必须追究验收的刑事犯罪!!!
  • 光之巨人2024-04-09 11:10
    引用4
    消防问题咋处理呢?期待下文
  • 体坛万象森罗2024-04-09 10:43
    引用3
    这是两个人的问题吗?
  • 湖北老球迷2024-04-09 10:39
    引用2
    这不是最近的新闻吧?
  • 沙沙聊娱乐2024-04-09 10:33
    引用1
    消防栓接不上去,就不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