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祥
王秉祥(1916-1993),曾用名王东平,甘肃省宁县人,享年77岁。
1935年参加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新宁县第一区第四乡支部书记兼赤卫军大队长,中共新宁县委宣传部和组织部部长,红军陕甘边第3路指挥部第1支队队长,红二方面军第2军团独立团团长。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延安中央党校学员,中共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新宁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部长、县委保安科科长,中共关中地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组织部副部长、地委宣传部部长(书记张德生、高锦纯)兼地委党校副校长。
张德生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关中警备区西线指挥部政委,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1旅第1团政委兼中共新宁县委书记,中共新(宁)新(正)中(宜)中心县委书记,陕西省铜川县军管会主任,中共甘肃省陇东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司令员刘殿英)。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甘肃省庆阳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人事厅厅长、省劳动就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北行政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甘肃省政府参事室主任,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和省行政干部学校校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956-1962)、省委书记处书记(1959-1962.第一书记张仲良、汪锋),甘肃省副省长(1959-1962.省长邓宝珊)兼省政府党组书记。
高锦纯
1962年12月受到错误处理,“文革”开始后再受迫害。
1979年1月起,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冯纪新)、省委书记(1981-1983.第一书记冯纪新)兼省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共甘肃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冯纪新)。
1984年当选为政协甘肃省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
1988年起,任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中共甘肃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任。
是中共八大、十三大代表,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曾当选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刘殿英
注:
张德生(1909-1965),陕西省榆林市人,后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高锦纯(1912-1995),陕西省米脂县人,后任国家粮食部副部长。
刘殿英(1914-1956),安徽省金寨县人,后任新疆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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